川气东送二线内江城西分输支线可行性研究技术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四川
-内江市
项目基本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
川气东送二线内江城西分输支线可行性研究技术服务项目
招标项目编号:
TC250617G
项目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招标人:
国家管网集团西南管道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
招标项目所在行政区:
四川省/成都市
标段数量:
1
资审方式:
资格后审
项目规模:
线路管道起点为川二线2#阀室,终点为下游门站围墙外2m处。管道设计规模为5.36亿方/年,线路总长度为11km,其中2#阀室-首站-末站线路长度9km,推荐管径DN400,设计压力10MPa,末站-下游门站线路长度2km,推荐管径DN300,设计压力6.3MPa/4.0MPa。新建2座站场:首站和末站,首站仅设置清管发球装置。末站设置清管收球装置、过滤、计量、加热和调压装置。贸易交接计量设置在末站。其中末站-下游门站段线路可与下游华润协调建设。
川气东送二线内江城西分输支线可行性研究技术服务项目川气东送二线内江城西分输支线可行性研究 技术服务项目
标段编号:
01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文件获取开始时间:
2025-10-31 17:00:00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2025-11-06 17:00:00
文件发售金额(元):
--
获取方法:
登录国家管网集团电子招标平台下载
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5-11-21 09:30:00
开标时间:
2025-11-21 09:30:00
递交方法:
登录国家管网集团电子招标平台递交
递交地址:
/
开标方式:
线上
标段内容:
开展川气东送二线内江城西分输支线可行性研究技术服务项目技术服务项目,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负责现场踏勘和现场调研工作,完成规划、环境敏感点以及公共依托条件等资料收集,确定线路路由、穿跨越方式及站场阀室选址。 (2)负责完成站场、阀室选址及管道路由手续等支持性文件办理,取得县/区级人民政府或相关部门批复意见,特殊地段应取得乡镇级批复意见。 (3)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及集团公司相关要求,根据项目功能定位、资源市场情况,系统研究管道的宏观路由、站场工艺、工期计划,完成主体建设方案。 (4)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及集团公司相关要求,组织开展本项目可行性研究(不含资源市场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应符合国家、行业相关规范、技术规程、政策法规及国家管网集团内部的相关规章制度,报告参照集团公司《输气管道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规定》要求的格式、内容及深度进行编制,并配合甲方组织专家评审。 (5)投资估算编制内容及深度应达到《国家管网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投资估算编制细则》规定要求。经济评价指标应符合《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等要求,科学规范的论证建设项目财务可行性。 (6)负责提供评价单位所需资料,并在可行性研究中落实评价成果。 (7)负责项目申请报告及相关专题报告(如有)编制并配合核准手续办理。 (8)参与本工程的各级审查工作。 (9)其他需配合完成的项目相关工作。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要求 1.1投标人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国内注册,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扫描件,投标人若为法人的分支机构,应提供法人的相应授权证明。) 1.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人员要求 2.1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提供职称证书复印件)。 2.2附项目团队人员名单,提供项目主要专业负责人(包括工艺、线路、穿跨越、仪表、通信、电气、总图、经济等专业)相关资料(每专业至少一人)。 主要专业负责人具备中级或以上职称,提供职称证书复印件。 2.3投标人须提供项目经理及项目团队人员主要专业负责人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社保管理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文件扫描件,同时社保证明文件必须证明其为投标单位人员。(退休返聘人员提供退休证明及返聘合同代替) 因行政机关发文一段时期内缓缴或免缴社会保险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行政机关发布的文件,并做说明,未提供文件导致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不符合资格条件要求的,其结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投标人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10年(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具有不少于1项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指长度10km及以上、设计压力6.3兆帕及以上、设计管径DN400及以上的油气管道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技术服务业绩,相关业绩以项目取得可行性研究批复为准。 投标人须提供以下有效业绩证明材料: (1)项目合同主要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服务范围页、合同签署页等内容)或中标通知书扫描件; (2)项目完成履约的证明材料(可行性研究批复或同时提供可行性研究报告主要页及项目核准批复;项目名称需保持一致,不一致的以有效文件补充说明或提供业主证明); 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或中标通知书签发时间为准,未满足上述要求的业绩为无效业绩。若无有效业绩,其投标予以否决。 4、投标人财务要求 投标人需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对投标人出具的2024年度审计报告,成立不足1年投标人可提供距投标截止日前3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经测算若投标人为资不抵债的,投标将被否决。若为事业单位投标,提供相关财务证明资料,经测算若投标人为资不抵债的,投标将被否决。 5、HSE管理要求 承诺遵守招标文件“HSE管理要求”章节相关要求(提供承诺函),并按规定在投标文件中编制“HSE管理方案”。 6、其他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信誉要求 7.1投标人在截至开标当天不存在以下情况: (1)投标人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截止时间前已移出的除外)。 (2)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截止时间前已移出的除外)。 (3)投标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列入黑名单(投标截止时间前已移出的除外)。 (4)在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有行贿犯罪的(以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发布的判决生效日为准)。 上述(1)-(4)条以开标当日评标委员会从官网查询信息为准。 (5)被国家管网集团或西南管道公司暂停、取消投标资格或业务承揽资格。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允许参与投标的情况。 7.2投标人提供承诺: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没有重大的质量、安全、环境事故,所承担项目没有因工程质量、事故隐患等问题受到过行政主管部门处罚。 7.3投标人提供承诺:投标人提交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诉讼及仲裁情况说明,承诺没有招标人认为影响其履约能力的诉讼及仲裁案件。 不满足以上投标人资格要求条款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其他公告内容
公告内容:
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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