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北公司陕西、山西、内蒙古辖区2026-2027年管道巡护业务外包招标公告
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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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基本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
西北公司陕西、山西、内蒙古辖区2026-2027年管道巡护业务外包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GXTC-C-25570463
项目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招标人:
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有限公司西北分公司
招标项目所在行政区域:
西北分公司所属单位西安输油气分公司、山西输油气分公司、呼和浩特输油气分公司管辖管道线路
标段数量:
5
资审方式:
资格后审
项目规模:
为国家管网集团西北公司陕西、山西、内蒙古辖区所属管道线路提供2026-2027年度管道巡护服务,服务内容包含基础巡护服务、夜巡服务、加密巡护服务以及第三方施工监护服务,具体如下: 1)西安输油气分公司管辖陕西省境内的14条油气长输管道,共计2472.6公里,12座分输站,51座阀室。其中,输油管道包括兰郑长输油管道一干四支(宝鸡支线、庆阳支线、长庆支线、渭南支线)和一条联络线;输气管道包括西一线、西二线、西三线、西二线中靖联络线、西三线中靖联络线、长宁线、榆济线、榆麻支线。 2)山西输油气分公司管辖4条油气长输管道,总长度1057.51km。其中:天然气管道长804.61km(西一线干线346.5km、榆济线458.11km)、煤层气管道长35km(西一线沁水煤层气支线35km);成品油管道217.9km(石太线217.9km)。辖区管道位于山区段共计614.9km,占总管道里程58%。(其中:西一线山区段里程261km,占西一线总长68%;榆济线里程263.9km,占榆济线总长57.6%;石太线山区段里程90km,占石太线总长41.3%)。 3)呼和浩特输油气分公司管辖长呼线(原油)、呼包鄂线(成品油),共计841.44公里(两条管线并行约200公里),其中,长呼线18座阀室和6座站场,呼包鄂线10座阀室、1个界面检测间和3座站场。 (2)服务标准: 符合管道巡护管理有关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及双方签订的合同约定等,及时、全面、高质量地开展管道巡护服务工作。
西北公司陕西、山西、内蒙古辖区2026-2027年管道巡护业务外包标段一西安分公司所辖管道
标段编号:
1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文件发售金额(元):
200(按标段收费)
开标时间:
2025-11-14 09:00:00
开标方式:
线上
标段内容:
西安分公司庆阳作业区、咸阳作业区、高陵作业区、渭南作业区、商洛作业区辖区管道巡护
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格要求: 申请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不得参加申请。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资格预审。 2.财务要求: 申请人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申请人须提供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扫描件(财务审计报告应当包含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报告正文应当有会计师事务所公章,2个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和盖章),申请人成立时间不足一个财务年度的,须提供申请人成立时至投标截止日前一个月内的财务报表,财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 申请人(如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没有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可以提供相关说明文件,及符合上述要求年份的财务数据等。 未按要求提供资料或根据所报上一财务年度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或根据上述要求提供的最新财务报表的数据)测算,该申请人为资不抵债的,申请将被否决。 3.业绩要求: 自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申请人至少具有1项合同金额30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管道巡护服务或管道管理技术服务业绩。 提供有效业绩证明文件,有效证明文件形式为项目合同主要页扫描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服务范围页、合同签署页等内容),并提供合同对应的任意一张结算发票扫描件及自招标公告发布之后该发票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index.html的查询截图。 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金额为准。不按照本要求提供的业绩不予认定,有效业绩不满足下限要求的,其申请予以否决。 4.信誉要求 (1)申请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已移出按照未列入执行)。 (2)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已移出按照未列入执行)。 (3)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查询无行贿犯罪。 (4)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申请人无重大的质量、安全、环境事故。(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5)没有被国家管网集团或西北公司禁止其投标的处理决定,未被国家管网集团列入投标人失信行为等处理名单(招标人提供)。(已移出按照未列入执行) 资格审查委员会应在评标现场对以上(1)(2)(3)(5)中涉及的网站进行查询、申请人失信行为等处理名单内容进行查验,以现场查验结果为准,存在上述问题的申请将被否决。 5.其他要求: (1)投标人如中标,签订合同前投标人应将招标人所需的巡护方案、拟投入的人员车辆等相关资料于中标通知书发布10日内提交招标人审查,经招标人审查通过的双方签订合同。投标人须承诺服务期间不得随意更换管道巡护人员及车辆,确有特殊情况需更换时,需以书面形式告知招标人并征得招标人书面同意后,方可履行相应变更手续。(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2)因招标人管理实际需要,作业区所辖管道调整造成的服务范围调整,投标人应配合招标人进行合同变更和服务内容调整等相关工作。(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4)满足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西北公司陕西、山西、内蒙古辖区2026-2027年管道巡护业务外包标段二西安分公司所辖管道
标段编号:
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文件发售金额(元):
200(按标段收费)
开标时间:
2025-11-14 09:00:00
开标方式:
线上
标段内容:
西安分公司延川作业区、榆林作业区、靖边作业区辖区管道巡护
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格要求: 申请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不得参加申请。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资格预审。 2.财务要求: 申请人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申请人须提供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扫描件(财务审计报告应当包含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报告正文应当有会计师事务所公章,2个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和盖章),申请人成立时间不足一个财务年度的,须提供申请人成立时至投标截止日前一个月内的财务报表,财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 申请人(如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没有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可以提供相关说明文件,及符合上述要求年份的财务数据等。 未按要求提供资料或根据所报上一财务年度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或根据上述要求提供的最新财务报表的数据)测算,该申请人为资不抵债的,申请将被否决。 3.业绩要求: 自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申请人至少具有1项合同金额30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管道巡护服务或管道管理技术服务业绩。 提供有效业绩证明文件,有效证明文件形式为项目合同主要页扫描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服务范围页、合同签署页等内容),并提供合同对应的任意一张结算发票扫描件及自招标公告发布之后该发票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index.html的查询截图。 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金额为准。不按照本要求提供的业绩不予认定,有效业绩不满足下限要求的,其申请予以否决。 4.信誉要求 (1)申请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已移出按照未列入执行)。 (2)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已移出按照未列入执行)。 (3)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查询无行贿犯罪。 (4)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申请人无重大的质量、安全、环境事故。(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5)没有被国家管网集团或西北公司禁止其投标的处理决定,未被国家管网集团列入投标人失信行为等处理名单(招标人提供)。(已移出按照未列入执行) 资格审查委员会应在评标现场对以上(1)(2)(3)(5)中涉及的网站进行查询、申请人失信行为等处理名单内容进行查验,以现场查验结果为准,存在上述问题的申请将被否决。 5.其他要求: (1)投标人如中标,签订合同前投标人应将招标人所需的巡护方案、拟投入的人员车辆等相关资料于中标通知书发布10日内提交招标人审查,经招标人审查通过的双方签订合同。投标人须承诺服务期间不得随意更换管道巡护人员及车辆,确有特殊情况需更换时,需以书面形式告知招标人并征得招标人书面同意后,方可履行相应变更手续。(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2)因招标人管理实际需要,作业区所辖管道调整造成的服务范围调整,投标人应配合招标人进行合同变更和服务内容调整等相关工作。(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4)满足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西北公司陕西、山西、内蒙古辖区2026-2027年管道巡护业务外包标段三山西分公司所辖管道
标段编号:
3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文件发售金额(元):
200(按标段收费)
开标时间:
2025-11-14 09:00:00
开标方式:
线上
标段内容:
山西分公司蒲县作业区、沁水作业区、晋中作业区辖区管道巡护
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格要求: 申请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不得参加申请。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资格预审。 2.财务要求: 申请人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申请人须提供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扫描件(财务审计报告应当包含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报告正文应当有会计师事务所公章,2个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和盖章),申请人成立时间不足一个财务年度的,须提供申请人成立时至投标截止日前一个月内的财务报表,财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 申请人(如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没有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可以提供相关说明文件,及符合上述要求年份的财务数据等。 未按要求提供资料或根据所报上一财务年度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或根据上述要求提供的最新财务报表的数据)测算,该申请人为资不抵债的,申请将被否决。 3.业绩要求: 自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申请人至少具有1项合同金额30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管道巡护服务或管道管理技术服务业绩。 提供有效业绩证明文件,有效证明文件形式为项目合同主要页扫描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服务范围页、合同签署页等内容),并提供合同对应的任意一张结算发票扫描件及自招标公告发布之后该发票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index.html的查询截图。 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金额为准。不按照本要求提供的业绩不予认定,有效业绩不满足下限要求的,其申请予以否决。 4.信誉要求 (1)申请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已移出按照未列入执行)。 (2)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已移出按照未列入执行)。 (3)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查询无行贿犯罪。 (4)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申请人无重大的质量、安全、环境事故。(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5)没有被国家管网集团或西北公司禁止其投标的处理决定,未被国家管网集团列入投标人失信行为等处理名单(招标人提供)。(已移出按照未列入执行) 资格审查委员会应在评标现场对以上(1)(2)(3)(5)中涉及的网站进行查询、申请人失信行为等处理名单内容进行查验,以现场查验结果为准,存在上述问题的申请将被否决。 5.其他要求: (1)投标人如中标,签订合同前投标人应将招标人所需的巡护方案、拟投入的人员车辆等相关资料于中标通知书发布10日内提交招标人审查,经招标人审查通过的双方签订合同。投标人须承诺服务期间不得随意更换管道巡护人员及车辆,确有特殊情况需更换时,需以书面形式告知招标人并征得招标人书面同意后,方可履行相应变更手续。(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2)因招标人管理实际需要,作业区所辖管道调整造成的服务范围调整,投标人应配合招标人进行合同变更和服务内容调整等相关工作。(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4)满足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西北公司陕西、山西、内蒙古辖区2026-2027年管道巡护业务外包标段四山西分公司所辖管道
标段编号:
4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文件发售金额(元):
200(按标段收费)
开标时间:
2025-11-14 09:00:00
开标方式:
线上
标段内容:
山西分公司平遥作业区、长治作业区辖区管道巡护
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格要求: 申请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不得参加申请。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资格预审。 2.财务要求: 申请人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申请人须提供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扫描件(财务审计报告应当包含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报告正文应当有会计师事务所公章,2个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和盖章),申请人成立时间不足一个财务年度的,须提供申请人成立时至投标截止日前一个月内的财务报表,财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 申请人(如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没有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可以提供相关说明文件,及符合上述要求年份的财务数据等。 未按要求提供资料或根据所报上一财务年度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或根据上述要求提供的最新财务报表的数据)测算,该申请人为资不抵债的,申请将被否决。 3.业绩要求: 自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申请人至少具有1项合同金额30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管道巡护服务或管道管理技术服务业绩。 提供有效业绩证明文件,有效证明文件形式为项目合同主要页扫描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服务范围页、合同签署页等内容),并提供合同对应的任意一张结算发票扫描件及自招标公告发布之后该发票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index.html的查询截图。 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金额为准。不按照本要求提供的业绩不予认定,有效业绩不满足下限要求的,其申请予以否决。 4.信誉要求 (1)申请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已移出按照未列入执行)。 (2)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已移出按照未列入执行)。 (3)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查询无行贿犯罪。 (4)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申请人无重大的质量、安全、环境事故。(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5)没有被国家管网集团或西北公司禁止其投标的处理决定,未被国家管网集团列入投标人失信行为等处理名单(招标人提供)。(已移出按照未列入执行) 资格审查委员会应在评标现场对以上(1)(2)(3)(5)中涉及的网站进行查询、申请人失信行为等处理名单内容进行查验,以现场查验结果为准,存在上述问题的申请将被否决。 5.其他要求: (1)投标人如中标,签订合同前投标人应将招标人所需的巡护方案、拟投入的人员车辆等相关资料于中标通知书发布10日内提交招标人审查,经招标人审查通过的双方签订合同。投标人须承诺服务期间不得随意更换管道巡护人员及车辆,确有特殊情况需更换时,需以书面形式告知招标人并征得招标人书面同意后,方可履行相应变更手续。(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2)因招标人管理实际需要,作业区所辖管道调整造成的服务范围调整,投标人应配合招标人进行合同变更和服务内容调整等相关工作。(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4)满足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西北公司陕西、山西、内蒙古辖区2026-2027年管道巡护业务外包标段五呼和浩特分公司所辖管道
标段编号:
5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文件发售金额(元):
200(按标段收费)
开标时间:
2025-11-14 09:00:00
开标方式:
线上
标段内容:
呼和浩特分公司油房庄、鄂托克旗、乌审旗、鄂尔多斯、土默特右旗、呼和浩特作业区辖区管道巡护
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格要求: 申请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不得参加申请。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资格预审。 2.财务要求: 申请人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申请人须提供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扫描件(财务审计报告应当包含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报告正文应当有会计师事务所公章,2个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和盖章),申请人成立时间不足一个财务年度的,须提供申请人成立时至投标截止日前一个月内的财务报表,财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 申请人(如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没有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可以提供相关说明文件,及符合上述要求年份的财务数据等。 未按要求提供资料或根据所报上一财务年度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或根据上述要求提供的最新财务报表的数据)测算,该申请人为资不抵债的,申请将被否决。 3.业绩要求: 自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申请人至少具有1项合同金额30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管道巡护服务或管道管理技术服务业绩。 提供有效业绩证明文件,有效证明文件形式为项目合同主要页扫描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服务范围页、合同签署页等内容),并提供合同对应的任意一张结算发票扫描件及自招标公告发布之后该发票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index.html的查询截图。 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金额为准。不按照本要求提供的业绩不予认定,有效业绩不满足下限要求的,其申请予以否决。 4.信誉要求 (1)申请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已移出按照未列入执行)。 (2)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已移出按照未列入执行)。 (3)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查询无行贿犯罪。 (4)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申请人无重大的质量、安全、环境事故。(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5)没有被国家管网集团或西北公司禁止其投标的处理决定,未被国家管网集团列入投标人失信行为等处理名单(招标人提供)。(已移出按照未列入执行) 资格审查委员会应在评标现场对以上(1)(2)(3)(5)中涉及的网站进行查询、申请人失信行为等处理名单内容进行查验,以现场查验结果为准,存在上述问题的申请将被否决。 5.其他要求: (1)投标人如中标,签订合同前投标人应将招标人所需的巡护方案、拟投入的人员车辆等相关资料于中标通知书发布10日内提交招标人审查,经招标人审查通过的双方签订合同。投标人须承诺服务期间不得随意更换管道巡护人员及车辆,确有特殊情况需更换时,需以书面形式告知招标人并征得招标人书面同意后,方可履行相应变更手续。(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2)因招标人管理实际需要,作业区所辖管道调整造成的服务范围调整,投标人应配合招标人进行合同变更和服务内容调整等相关工作。(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4)满足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招标文件的获取
文件获取开始时间:
2025-11-01 09:00:00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2025-11-06 17:00:00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本项目实行线上电子招投标(详情仅对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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