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铁路有限公司新建湛江至海口铁路琼州海峡轮渡、港航及海南地区工程地震安全性评价招标公告
海南
新建湛江至海口铁路琼州海峡轮渡、港航及海南地区工程
地震安全性评价招标 公告
招标编号: ZX-2025-54
1. 招标条件
根据广铁集团计统部《关于抓紧开展新建湛江至海口高速铁路前期工作的函》(计便函〔2023〕4号)的工作要求,由招标人按照分工推进新建湛江至海口铁路琼州海峡轮渡、港航及海南地区工程。建设资金为专项资金,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海南铁路有限公司。新建湛江至海口铁路琼州海峡轮渡、港航及海南地区工程地震安全性评价现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项目地点: 广东省、海南省 。
2.2 建设项目规模:新建高铁南、北港港口、码头及陆域工程,港口内设置高铁站房、待渡场及其他配套设施;对既有三亚动车所、海口城际动车所改扩建。最终建设内容以批复为准。
2.3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包含新建湛江至海口铁路琼州海峡北港(含海底光缆登陆站)、南港(含高铁南港联络线、海底光缆登陆站),海口城际动车所改扩建、三亚动车所改扩建等工程的地震安全性评价技术服务工作。按照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编制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等审批所需的所有相关材料,配合开展报审相关工作,最终通过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并获得批复。
2.3.1 主要工作内容:全面承担新建湛江至海口铁路琼州海峡北港(含海底光缆登陆站)、南港(含高铁南港联络线、海底光缆登陆站),海口城际动车所改扩建、三亚动车所改扩建等工程的地震安全性评价技术服务工作。按照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编制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等审批所需的所有相关材料,配合开展报审相关工作,最终通过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并获得批复。
2.4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日起至获得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地震安全性评价批复或备案之日止。
2.5 标段划分共划分 1 个标段。
2.6 其他: /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事业单位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企业资质等,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 1 )业绩要求:近五年( 2020 年 10 月 -2025 年 10 月)完成铁路工程地震安全性评价技术服务至少一项或类似工程(类似工程指铁路、公路、港口与航道、水利水电、矿山、市政公用工程(地铁、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等)、建筑工程)地震安全性评价技术服务至少一项(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业主方出具的业绩证明等复印材料)。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地震安全性评价技术服务工作的能力。
( 2 )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 2022 年至 2024 年)财务状况良好。目前不存在处于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情况。
( 3 )项目负责人要求:须具有地震学或地震地质学或地震工程学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从事地震安全性评价 5 年以上工作经验,近 5 年( 2020 年 10 月~ 2025 年 10 月)作为项目负责人主持过铁路工程或类似工程(类似工程指铁路、公路、港口与航道、水利水电、矿山、市政公用工程(地铁或城市轨道交通)、建筑工程)地震安全性评价技术服务业绩至少 1 项。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较高的业务水平。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3 年内没有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
(2)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3 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因自身原因而使合同被解除;
(3)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4)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投标人未被纳入按照《铁路工程建设失信行为认定记录公布管理办法》公布的失信行为“黑名单”且在公布期的;
(6)投标人不存在最近一期按照《中国地震局地震安全性评价单位信用监管实施办法(试行)》公布的地震安全性评价单位信用评价等级C 级及以下情形,未被纳入地震安全性评价经营主体“黑名单”;
(7)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在递交投标文件之日前3 年内不曾有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贿犯罪行为记录;(通过中国裁判文书查询);
(8)投标人未处于铁道行业建设主管部门、国铁集团通报的停标处罚期内,不存在被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的情形。
4.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11-07 16:00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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