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大环保能源(宿迁)有限公司三期项目观火平台、烟气间增加通风气楼等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江苏
-宿迁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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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大环保能源(宿迁)有限公司三期项目观火平台、烟气间增加通风气楼等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NYGC-GZ-2025-1158)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光大环保能源(宿迁)有限公司三期观火平台、烟气间增加通风气楼等工程施工,招标人为光大环保能源(宿迁)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公司为光采招标(深圳)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观火平台、烟气间增加通风气楼等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江苏省宿迁市宿城区复旦路 199号
2.2 建设规模:
宿迁三期扩建主体工程包括 1 条 500t/d 机械炉排炉焚烧线及配套的 1 套余热汽轮发电机组和1条150t/d厨余垃圾处理线,同时考虑为今后四期扩建(再增加500t/d生活垃圾+150t/d厨余垃圾处理能力)预留用地及部分公用设施。
2.3 计划工期:
项目工期 6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2025年 12 月 01日,计划竣工日期 2026年 01 月30日,实际开工时间以合同约定为准。
2.4 招标范围:
本项目为 EPC 项目,宿迁三期主厂房观火平台+机修间+污水总排口+烟气净化间增加通风气楼工程承包施工等,具体内容报名后可详见招标文件。
2.5 边界条件:
宿迁三期观火平台、机修间、总排口、烟气间增加通风气楼等施工项目,现场施工用电、用水可在施工区域的就近位置取电取水,进厂车辆需办理临时通行证,进场施工道路畅通。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2 财务状况健康。
3.3 信誉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2)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列为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评标期间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限制消费名单;(4)不在本项目所在地政府的不得投标的行政处罚期限内;(5)以上信誉要求相关内容如因网站更新不及时导致无法查询的,以执法机关实际出具的书面文件为准。3.4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二级建造师资格证;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11-06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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