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苏县形象宣传片拍摄制作及传播推广综合服务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新疆
一、项目编号: XJZN-CGCS-20251017
二、项目名称: 昭苏县形象宣传片拍摄制作及传播推广综合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
| 1 | 需解锁 | 北京市朝阳区永安东里14楼东侧朝阳区体育综合楼五层 | 报价:250000(元) | 93.0 |
2.废标结果:
| 序号 | 标项名称 | 废标理由 | 其他事项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 1 | 昭苏县形象宣传片拍摄制作及传播推广综合服务项目 | 昭苏县形象宣传片拍摄制作及传播推广综合服务项目 | 通过在中央广播电视总台新媒体平台定制直播节目并配套相应的总台新媒体宣推资源。通过此次推广使新疆昭苏文旅迅速进入全国消费者视野,打破地域限制,吸引来自不同地区的游客,为本地文旅开拓更广阔的市场空间,增加客流量,促进旅游产业经济增长。 | 通过在中央广播电视总台新媒体平台定制直播节目并配套相应的总台新媒体宣推资源。通过此次推广使新疆昭苏文旅迅速进入全国消费者视野,打破地域限制,吸引来自不同地区的游客,为本地文旅开拓更广阔的市场空间,增加客流量,促进旅游产业经济增长。 | 按甲乙双方合同约定执行。 | 通过在中央广播电视总台新媒体平台定制直播节目并配套相应的总台新媒体宣推资源。通过此次推广使新疆昭苏文旅迅速进入全国消费者视野,打破地域限制,吸引来自不同地区的游客,为本地文旅开拓更广阔的市场空间,增加客流量,促进旅游产业经济增长。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杨林,冯小龙,王文凡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本项目服务费按照差额定律累进计费方式计算,标准如下:
成交金额100万元以下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1.50%,服务类采购费率1.50%;
成交金额1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1.10%,服务类采购费率0.80%;
成交金额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80%,服务类采购费率0.45%;
成交金额1000万元至50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50%,服务类采购费率0.25%;
成交金额5000万元至100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25%,服务类采购费率0.10%;
成交金额10000万元至1000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05%,服务类采购费率0.05%;
成交金额1000000万元以上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01%,服务类采购费率0.01%;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 375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中共昭苏县委员会宣传部
地 址: 昭苏县解放街12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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