储能技术公司金坛、刘庄储气库控制系统国产化升级改造工程控制系统采购项目招标变更公告第1次变更公告
江苏
-常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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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招标公告
储能技术公司金坛、刘庄储气库控制系统国产化升级改造工程控制系统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Y25- SH07- WZ1244]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储能技术公司金坛、刘庄储气库控制系统国产化升级改造工程控制系统采购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招标人为储能技术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 $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及总体要求:
按照更新改造项目批复情况,开展储能技术公司金坛、刘庄储气库控制系统国产化升级改造工程控制系统采购项目。
2.2 招标产品范围:
需求明细表
| 序号 | 名称 | 规格 | 数量 | 单位 | 备注 |
| 1 | 过程控制系统 | 2台SIS,32台RTU及组态调试 | 1 | 套 | 金坛作业区 |
| 2 | 过程控制系统 | 1台SIS,3台RTU及组态调试 | 1 | 套 | 刘庄作业区 |
2.3 交货地点:
江苏省常州市金坛区直溪镇。
2.4 交货期:
2025年12月31日前备妥,发货时间以合同约定为准。
2.5 质保期:
供货商所提供产品的质保期为现场最终验收日期后24个月或交货后36个月。(此36个月仅适用于由于业主原因导致验收不能按时进行时)。
2.6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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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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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投标人须是有能力完成招标货物系统设计、售后服务及培训等全过程工作的制造商,或由上述制造商授权的集成商,集成商与制造商可以同时参加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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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为集成商的,必须提供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函,授权函必须包含制造商声明。一个制造商最多委托一个集成商参与投标。制造商必须出具声明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承诺:
$1$ 响应文件中技术部分已被确认; $(2)$ 响应文件中交货期已被确认; $(3)$ 制造商负责技术服务,或提供对供应商技术服务的授权和服务支持; $(4)$ 响应文件中货物来自原产地已被确认; $(5)$ 承诺负责签署合同的技术附件(即,合同技术附件必须由制造商授权人以制造商的名义签署)
3.2财务要求
(1)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2)根据所报的年度会计报表或财务审计报告测算,投标人存在资不抵债情况的,其响应将被否决。未按要求提供相应资料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1$ 投标人于2025年以后成立的,须提供公司财务部门出具当年最近一期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扫描件,加盖财务章或公章。
$(2)$ 投标人于2025年以前成立的,优先提供最近一年(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扫描件,加盖财务章或公章;2025年4月底前,会计师事务所对最近一年(2024年度)暂未完成财务审计的,同时提供再上一年(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扫描件。公司财务部门出具的最近一年(2024年度)期末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扫描件,加盖财务章或公章。
$(3)$ 投标人于2025年以前成立,暂时无法按第 $(2)$ 条要求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与会计报表的,需提供再上一年(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扫描件、截至最近一年(2024年度)期末不存在“资不抵债”等情形的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财务章或公章。最近一年(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公布后,如与承诺函不符,招标人有权提前终止合同,造成的损失全部由投标人承担。
$(4)$ 投标人于2025年以前成立且无需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需提供公司出具的无需会计事务所审计的承诺函(格式自拟)以及公司财务部门出具的最近一年(2024年度)期末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事业单位可提供同等报表代替)扫描件,加盖财务章或公章。如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现与承诺函不符,招标人有权提前终止合同,造成损失由投标人全部承担。
3.3信誉要求
3.3.1. 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已移出的按照未列入执行)。
3.3.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已移出的按照未列入执行)。
3.3.3 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近三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查询无行贿犯罪。
3.3.4 2022年1月1日至响应截止日(近三年),投标人没有重大的安全、质量、环境事故。
3.4.5 没有招标人禁止其投标的处理决定,未被招标人列入承包商黑名单。
3.4 业绩要求
投标人应至少提供1项近5年(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与本项目所投标产品规格型号相近的有效应用业绩。有效证明文件形式为制造商的有效销售合同扫描件(或订单扫描件)和发票;有效证明文件内容至少应包括:货物品种、规格、数量、用户名称、销售时间、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如提供有效销售合同为框架合同,须补充提供实际采购订单扫描件和发票。业绩统计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未满足上述要求的业绩为无效业绩;有效业绩不满足下限要求的,其投标予以否决。
3.5 其他要求
3.5.1 本次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不接受未购买本采购文件的投标人响应。
3.5.2 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5.3 关键性技术条款:
1、投标人所提供的在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范围内产品应取得有效的CCC认证证书或强制认证产品符合性自我声明。提供有效证书扫描件。
2、防爆机柜供货商(制造商)应提供国家防爆产品认证机构颁发的有效的防爆产品防爆合格证。提供有效证书扫描件
3、安全仪表系统应取得《电气/电子/可编程电子安全相关系统的功能安全》GB/T20438或《电气/电子/可编程电子安全相关系统的功能安全》IEC61508标准的SIL认证(包括控制器、电源模块和全部板卡、继电器、安全栅、隔离器、电涌保护器等),并提供第三方权威认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书和认证报告,提供安全说明书或安全手册。
4、投标人应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或建筑机电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证书扫描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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