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公安厅机关食堂工作人员社会化管理项目招标公告
吉林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HRGJJL-2025-021 ;
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 -[2025]-18415号
项目名称:吉林省公安厅机关食堂工作人员社会化管理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 6,074,227.42元;
最高限价: 6,074,227.42元;
采购需求 :机关食堂工作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详见招标文件 ;
服务地点: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新发路 806号、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南环城路2000号、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8088号、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解放大路4058号、吉林省长春市龙嘉机场三号路3500号、吉林省长春市宽城区凯旋北路郭家村省看守所;
服务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统一标准,满足采购人要求且达到优质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合同签订后 7天开始提供服务,服务期限为1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凡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所述服务要求的服务提供方,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且符合本次招标文件规定资格要求的境内服务提供方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需具有在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3.2投标人应提供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证明。在经营活动中无质量、信誉、供应服务等方面的不良记录,没有发生食品安全责任事故。
3.3投标人全权代表若不是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应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并提供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3.4不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渠道查询相关信用记录的网站截图证明,查询截止时间为评审当日16:00前。
3.5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不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11-10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付费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