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公司庄河公司2026年石膏处置服务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辽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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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辽宁公司庄河公司2026年石膏处置服务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50610291,招标人为国电电力大连庄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单位为:国电电力大连庄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国电电力大连庄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位于辽宁省 大连东北部庄河市东南约 18km 的黑岛镇黄圈以南的海滨地带,厂址西北部为吴圈和王圈两个自然 村。南濒黄海,西距大连市区约 190km, 东距丹东约 160km, 北距海城约 125km。国电电力大连庄 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投运 2 台 600MW 燃煤火电机组,煤粉燃烧产生的石膏固体废弃物需要投标人负 责排放操作、接卸、运输及满足环保要求的规范化处置。所产生副产品具体参数、数量:石膏年 产量约 6 万吨,本次处置约为 6 万吨,具体以实际数量为准。因燃用非设计煤种,其成分可能偏 离设计值或达不到国家标准,故不参照国标及行业标准,出厂后不受理任何质量问题。特殊情况会 产生一定数量的石膏残渣,由投标人负责和石膏废品一同进行安全环保处置。
服务期 限 : 1年 , 计划自 202 6 年 01 月 01 日至 202 6 年 12 月 31 日, 以合同签订时间为主。 预估数量 6 万吨, 招标人不对此数量做任何保证,以招标人通知并经招标人地磅称重(以吨为单位)为准。
服务 地点:辽宁省庄河市黑岛镇国电电力大连庄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0年 10 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石膏购买或销售或处置的合同业绩1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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