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2025年度救灾物资采购项目结果更正公告(第一次)
福建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350701]FJBDC[GK]202500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南平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2025年度救灾物资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10月11日
二、更正信息
合同包1(南平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2025年度救灾物资采购项目):
更正事项: 采购结果
更正原因:
结果公示后收到本项目投标人的质疑函,质疑中标人(福建鑫伴晶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检测报告不符合招标文件技术参数要求、检测机构资质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不具备相对应的检测能力和检测范围。经向中标人提供检测报告的检测机构核实,中标人提供的检测报告为假冒伪造报告,相关技术响应要求为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实质性要求。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六条相关规定,鉴于质疑事项成立且本项目确定中标候选人仅为1名,确认本项目取消福建鑫伴晶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的中标资格并依法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代理服务费收取标准:中标/成交供应商在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的同时,须向缴纳代理服务费:1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规定的收费标准以差额定率累进法的80%计算代理费用。2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的取费标准:100万元以下按1.5%×80%;100-500万元按1.1%×80%。,更正为:无。
原公告的合同包1(南平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2025年度救灾物资采购项目)中标状态:中标,更正为:未中标。废标原因为:结果公示后收到本项目投标人的质疑函,质疑中标人(福建鑫伴晶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检测报告不符合招标文件技术参数要求、检测机构资质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不具备相对应的检测能力和检测范围。经向中标人提供检测报告的检测机构核实,中标人提供的检测报告为假冒伪造报告,相关技术响应要求为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实质性要求。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六条相关规定,鉴于质疑事项成立且本项目确定中标候选人仅为1名,确认本项目取消福建鑫伴晶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的中标资格并依法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原公告的合同包1(南平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2025年度救灾物资采购项目)代理服务费金额:1.052000(万元),更正为:0.000000(万元)。
原公告的合同包1(南平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2025年度救灾物资采购项目)代理服务费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更正为:无。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 2025年11月03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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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南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地址: 南平市南林核心区广场西路79号六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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