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公司辽宁环保污泥公司2026年尾产物掺烧项目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辽宁
-沈阳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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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辽宁公司辽宁环保污泥公司2026年尾产物掺烧项目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50610322,招标人为国能辽宁环保产业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国能辽宁环保产业集团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国能辽宁环保产业有限公司 下属 沈阳振兴污泥处置有限公司位于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冶金二街 2号,主要经营项目为污泥处置及污泥处理产物,能源化产品销售。公司采用好氧生物干化技术处理沈阳市各污水厂的含水率80%的污泥。
招标范围:对下属 沈阳振兴污泥处置有限公司 7万吨 尾产物进行装袋打包、装卸、运输及掺烧处置。在保证污泥公司正常生产的前提下,对污泥尾产物安全掺烧处置,做到日产日清,污泥尾产物的掺烧处置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4个月,按照采购预估总量或是合同执行截止时间,两者具备其中一个条件,即为该合同生效截止日期。在合同期内,如按照政府要求尾产物有明确的处置导向,本合同立即终止。
服务地点:沈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冶金二街 2号。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每年7万吨及以上的固体废弃物或污泥尾产物或污泥处置(处置方式为掺烧或焚烧)的环境影响报告书(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环保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复。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0年10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污泥尾产物或污泥的处置(处置方式为城市生活垃圾掺烧或电厂掺烧或水泥窑热干化或干化制砖)的合同业绩1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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