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化长城能源化工(宁夏)有限公司重招的(第1次重招)宁夏能化公司储量动用报告编制服务招标公告
宁夏
-银川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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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化长城能源化工(宁夏)有限公司重招的(第1次重招)宁夏能化公司储量动用报告编制服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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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第1次重招)宁夏能化公司储量动用报告编制服务(招标编号:NTS251110-102087) , 招标人为 中国石化长城能源化工(宁夏)有限公司 ,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国有资金占主导地位 , 出资比例为 100 %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储量动用报告编制服务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2 招标范围
| 序号 | 物资描述 | 数量 | 单位 |
|---|---|---|---|
| 1 | 储量动用报告编制服务 | 1.000 | 项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服务能力。
3.1.1 资质要求。
(1)具有《工商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 (2)企业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分公司不能参加竞标。 (3)属于同一集团的母公司、子公司不得同时参与不分标段同一项目的投标或分标段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 (4)董事、监事、高管为同一人的两个公司也不能同时参与投标。
3.1.2 财务要求。
无
3.1.3 业绩要求。
(1)投标人近3年,指2022年、2023年、2024年,具有与本项目要求相同或类似业绩不少于1项(相同业绩是指年度储量动用报告编制,类似业绩是指储量核实报告编制、矿产资源核实、地质勘查技术咨询等技术服务),单份合同金额≥7万元,业绩要求附合同彩色复印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发票(仅接受通过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供应商发票”模块提供的发票信息) (2)投标人拟派驻项目负责人近3年,指2022年、2023年、2024年,具有类似业绩不少于1项,必须提供项目授权委托书或任命书作为证明材料。
3.1.4 信誉要求。
(1)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以及财产被接管、冻结或进入破产程序等(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或各类国家备案的商业查询平台(天眼查、企查查等)的查询结果为准)。 (2)没有处于因违约、诚信(含HSE)等原因被中国石化停用交易资格状态(查询结果为准)。 (3)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参加投标、竞标和竞价。 (4)在最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中国裁判文书查询结果为准)的不得参加投标、竞标和竞价 (5)投标人近三年发生质量问题、安全事故(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天眼查上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不得参加投标、竞标和竞价。
3.1.5 其他要求。
(1)投标人拟派驻本项目负责人,必须取得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且在有效期内。以上人员为本单位在职人员的,需提供员工劳动合同和最近六个月及以上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除外)。如属于劳务外包情况,投标人须提供与劳务外包公司的服务合同,以及员工与劳务外包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等证明材料。 (2)不支持联合体投标。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招标物资由投标人自行生产,招标文件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5-11-09 17:00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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