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环、保密平台集成优化改造采购公告
四川
-成都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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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判采购公告
我单位就 安环、保密平台集成优化改造 物项进行采购,现安环、保密平台集成优化改造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谈判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安环、保密平台集成优化改造
1.2采购单位:中国核动力研究设计院。
1.3采购代理机构:。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资金已经到位或资金来源已经确定。
1.5 采购项目概况:安环、保密平台集成优化改造项目采购。
1.6 成交供应商数量:本项目采用公开谈判方式确定 1 家成交人。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安环、保密平台集成优化改造服务采购及有关技术服务等,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2.2相关要求:
| 序号 | 项目名称 | 主要内容 | 服务期限 | 服务地点 |
|---|---|---|---|---|
| 1 | 安环、保密平台集成优化改造 | 对安环平台现有模块进行优化升级,实现管理业务全面覆盖、依照最新的保密制度及管理要求,对保密及运维管理数字化监管平台进行优化升级等 | 合同签订后6个月内 | 成都市双流长顺大道一段328号 |
2.3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及行业相关规范、标准和采购人的相关要求。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 依法设立的证明: 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它营业登记证书。
(2) 资质要求: 供应商须具有ISO或GJB质量管理体系证书或其它已集成GJB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证书,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认证范围与本次采购相关)。
注:质量体系证书处于申请办理、过期复审等阶段,须提供质量体系认证机构出具的审查通过的有效证明文件复印件。
(3) 财务要求: 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供应商为企业单位的,应提供近3年(2022年至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净利润至少1年不亏损,且近3年审计报告标准无意见。成立不足3年的,可提供成立以来的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上述财务会计报表至少应包括审计报告正文(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必须由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和盖章,未经签字盖章的审计报告或有任何保留意见的报告视为无效审计报告,将被否决)、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缺一不可。供应商的成立时间少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不作要求 。
(4) 业绩要求: 供应商应提供1项2022年1月1日至今已签订的与本次采购类似的 基于EOS平台的综合管理类系统建设 技术服务合同复印件。合同内容应能体现甲乙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或生效时间、标的物名称(如有必要提供技术协议或技术附件或供货清单)等主要内容。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的业绩证明均不予认可。
注:上述要求提供的业绩证明除合同形式外,也可为协议或任务书等其它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契约文件。
(5) 信誉要求: 供应商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不存在重大违法记录等违法行为,严格遵守国家及采购人相关保密管理规定,提供承诺书。(格式见第六章应答文件格式-供应商的承诺书;若自拟承诺书,承诺书内容需涵盖“供应商的承诺书”的所有内容)
(6) 人员要求:
a、 供应商须为本项目配备 1名具有本科毕业工作满6年或硕士毕业工作满4年或博士毕业工作满2年工作经验的项目负责人 。供应商为企业单位的应提供供应商或供应商委托的代缴公司(须提供委托证明)为项目负责人在最近6个月连续缴纳的社保证明(须由国家社保部门出具),从应答截止时间的当月或上一个月或上上个月起算,往前推6个月的连续、不间断的缴费证明,企业设立不足6个月的可少于6个月;供应商为事业单位,不能提供社保缴纳证明的,可提供在职证明(在职证明材料具体形式不限,但应体现时间因素为应答截止时间前6个月中任意时间,该人员为本校、本单位人员的在职证明材料) 。
b、 供应商须为本项目配备 1名具有本科毕业工作满5年或硕士毕业工作满3年或博士毕业工作满2年工作经验的技术负责人(如由项目负责人兼任,需在应答文件中明确说明)。 供应商为企业单位的应提供供应商或供应商委托的代缴公司(须提供委托证明)为技术负责人在最近 6 个月连续缴纳的社保证明(须由国家社保部门出具),从应答截止时间的当月或上一个月或上上个月起算,往前推6个月的连续、不间断的缴费证明,企业设立不足6个月的可少于6个月;供应商为事业单位,不能提供社保缴纳证明的,可提供在职证明(在职证明材料具体形式不限,但应体现时间因素为应答截止时间前6个月中任意时间,该人员为本校、本单位人员的在职证明材料) 。
c、 供应商须为本项目配备 至少3名具有2年以上软件开发经验的驻场开发人员和至少2名具有2年以上系统实施经验的驻场实施人员(不得兼任)。 供应商为企业单位的应提供供应商或供应商委托的代缴公司(须提供委托证明)为 开发实施人员(除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 在最近 6 个月中任意3个月的社保证明(须由国家社保部门出具),从应答截止时间的当月或上一个月或上上个月起算,往前推6个月中任意3个月的缴费证明,企业设立不足3个月的可少于3个月;供应商为事业单位,不能提供社保缴纳证明的,可提供在职证明(在职证明材料具体形式不限,但应体现时间因素为应答截止时间前6个月中任意时间,该人员为本校、本单位人员的在职证明材料) 。
注:须提供上述人员工作履历(格式见应答文件格式 - 项目负责人情况表、拟派本项目服务团队一览表)、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学历或学位证书复印件等证明材料,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的证明均不予认可。
(7)其它要求: 本次采购 不接受 代理经销商参与。
3.2本次采购 不接受 联合体应答。
3.3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采购文件的获取
1、 采购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5-11-10 17:00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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