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民胜利渠保障中心提升引水能力抗旱应急保障项目施工标招标公告
河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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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河南省人民胜利渠保障中心提升引水能力抗旱应急保障项目 已由 河南省水利厅 以 豫水农〔2025〕18号文 批准建设 ,建设资金来 自 省级财政 资金 ,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财政资金 ,项目法人为 河南省人民胜利渠保障中心 , 招标人为 河南省人民胜利渠保障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该项目施工标 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
人民胜利渠灌区位于河南省黄河北岸,东经 113°31′~114°25′ ,北纬 35°0′~35°30′ 。北以卫河、南长虹渠为界;南至原阳的师寨、新乡的郎公庙、延津的榆林、滑县的齐庄一线;西以武嘉灌区和共产主义渠为界;东以大功总干渠为邻。涉及新乡市的新乡县、红旗区、卫滨区、经开区、原阳、获嘉、延津、卫辉、焦作市的武陟、安阳市的滑县等共七县三区。
本次提升引水能力抗旱应急保障项目主要内容为总干渠詹店生产桥至李台桥段(桩号 9+808~38+367 )渠道清淤疏浚,清淤长度 28.5 6 km ,总干渠岳寨桥起至高架桥段(桩号 21+181~23+576 )右岸 复 堤。主要工程量为土方开挖 36.01 万 m 3 ,清基 0.57 万 m 3 ,回填 2.02 万 m 3 (压实方),利用开挖料 2.38 万 m 3 (自然方),余土 34.20 万 m 3 ,其中 4.22 万 m 3 堆放于管理用地范围内,其余 29.98 万 m 3 运至临时堆土地点,平均运距 3km 。
2.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共划分 1 个标段,招标范围如下所示:
施工标(合同编号: RMSLQGQ-KHYJ-SG ):主要包括总干渠詹店生产桥至李台桥(桩号 9+808~ 38 + 367 )清淤等工程量清单及 图纸约定 范围内所有建设内容。
2.3计划工期
40 日历天。
2.4质量要求
符合现行国家、行业相关标准、规范要求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 .1 投标 人 须 具备以下要求 :
( 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 2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3 )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 贰 级及以上资质,并在有效期内;
( 4 )拟任项目经理具有有效的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
( 5 )拟任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 6 )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及专职安全员应具有有效的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2 投标人及其项目管理机构参建人员的信用信息应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公开;如授权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应是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公开的人员;投标人提供的相关投标资料与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公开的相应信息应保持一致 。
3.3 拟任 项目经理 、技术负责人不得有在建工程,并应出具无在建工程承诺书。若在建项目合同工程已完工或已变更的,须提供项目法人出具的相应证明材料,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一律不予认可。
3.4信用信誉要求
( 1 )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 、 项目经理被列入 “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 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 ” 失信被执行人 ( 查询对象:投标人、法定代表人、 项目经理 ) 、 “ 中国政府采购网 ”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 查询对象:投标人 ) 、 “ 国家税务总局-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信息公布栏 ” 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 查询对象:投标人、法定代表人 )情形之一的 ,禁止其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
( 2 )投标人被列入 “ 信用中国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信用河南失信惩戒对象名单 ” (查询对象:投标人)情形之一的,禁止其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
3.5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近三年(自 2022 年 11 月 1 日以来)无行贿犯罪行为,提供无行贿犯罪行为承诺书。
3.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8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11-10 23:59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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