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庄煤业露天矿2025年制氮机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内蒙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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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平庄煤业露天矿2025年制氮机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50110330,招标人为内蒙古平庄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单位为:内蒙古平庄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西露天煤矿,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1 内蒙古平庄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西露天煤矿(以下简称 “西露天煤矿”)位于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元宝山区平庄镇西南4km,行政区划隶属于赤峰市元宝山区。交通便利,公路、铁路发达。
2.1.2本次采购制氮装置安装位置及实现功能
本次采购的制氮装置一套,安装在地面风井工业场地内,必须满足总体 产气量 1500m 3 /h , 全套制氮装置必须能够实现智能化远程、近程两种控制方式,制氮装置的开停、氮气含量、氧气含量、氮气流量等数据必须实时上传至招标方生产指挥中心显示。
2.1.3交货期:自合同签订60日内到货 。
2.1.4交货地点: 内蒙古平庄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西露天煤矿。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本企业所投产品【制氮装置 产品型号:DTJY型,氮气产出量≥1500m³/h】有效的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0年10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合同内容包含氮气产出量≥1500m³/h的DTJY型制氮装置的供货或销售合同业绩1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及与合同对应的任意一张增值税发票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若合同中无法体现氮气产出量的参数要求,可补充提供与合同对应的证明材料,若不提供证明材料视为无效合同)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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