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航空有限责任公司两台B757-200F飞机发动机进场小修项目(第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拟就“中国邮政航空有限责任公司两台B757-200F飞机发动机进场小修项目(第二次)”(采购编号:CECOM-2025-BD02-1150)以公开竞争性磋商方式对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及服务的供应商进行采购,现邀请合格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并参与竞争性磋商。本项目采用电子化采购,对供应商在“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上传的电子版响应文件进行审查。一、项目名称:中国邮政航空有限责任公司两台B757-200F飞机发动机进场小修项目(第二次)二、采购编号:CECOM-2025-BD02-1150三、采购内容:本项目采购内容为两台B757-200F飞机发动机(型号RB211-535E4,序号30929、30940)进场小修服务,服务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具体详见采购文件第五部分:技术(服务)规范。四、供应商资格条件:(一)供应商必须为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供应商所在地有效的公司注册文件复印件);(二)供应商没有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情况,目前未处于暂停营业(提供承诺);(三)供应商须符合中国民用航空规章第145部和FederalAviationAdministrationRepairStation(14CFRPart145)规章要求,具有中国民用航空局(CAAC)和美国联邦航空管理局(FAA)颁发的维修许可证(提供承诺,投标人如提供虚假材料,将触发黑名单处罚规则)(四)供应商须具备RB211-535E4型发动机的修理能力,具有已在CAAC(中国民用航空局)和FAA(美国联邦航空管理局)报备的维修能力清单页(提供承诺,投标人如提供虚假材料,将触发黑名单处罚规则);(五)供应商未被中国政府采购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以代理机构评审当日查询结果为准);(六)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或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或中国邮政航空有限责任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七)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八)递交响应文件的设备须为供应商自主可控的电脑终端设备,不得与其他潜在供应商使用同一台电脑设备递交响应文件。如开标/评审后发现不同供应商上传响应文件的网卡信息/MAC地址、CPU信息/CPUID信息同时完全一致的,对本项目该供应商响应的标包/标段予以否决;(九)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分包或者未划分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十)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十一)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十二)供应商必须按照本项目磋商公告的要求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否则无资格参加本项目。
五、采购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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