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公安局淮阴分局高新区派出所智能化系统采购(高新区派出所办公设备采购)安装项目采购公告
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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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JSZC-320804-SZJW-C2025-0014
项目名称: 淮安市公安局淮阴分局高新区派出所智能化系统采购(高新区派出所办公设备采购)安装项目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88.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88万元
采购需求:
淮安市公安局淮阴分局高新区派出所智能化系统采购(高新区派出所办公设备采购)安装项目 ,具体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 在合同签定后待收到甲方开工令之日起60 个日历天安装调试完成且验收合格。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供应商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1)供应商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必须提供,格式按照第九部分示范格式一要求)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2)供应商提供授权委托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必须提供,格式详见示范格式二)和受托人身份证。
2.提供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按照以下第 3 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2、本项目通过以下第 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
( 1)本项目要求 供应商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 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 2)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 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 为 %,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3、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具体详见第二章“供应商须知 ”第 30.1 项。
注: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 四 )拒绝下述条件的 供应商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
1、 供应商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 供应商 , 同时 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 供应商 ,再参加 本 项目的采购活动。
3、 供应商 被 “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 “”(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11-17 14:30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付费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