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2027年深圳电信客户欠费催缴委托代理服务采购
广东
-深圳市
${L-项目名称+标段(包)名称}${采购方式术语}
本招标项目为 2026-2027年深圳电信客户欠费催缴委托代理服务采购 ,(招标编号: GDBBFA202510290048 ),招标人为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项目资金由 招标人自筹 ,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2026-2027年深圳电信客户欠费催缴委托代理服务采购
招标代理机构编号:SZ-17-04A-2025-D-F-A28297
份额一:预估金额-不含税193(人民币:万元),预估金额-含税204.58(人民币:万元);
份额二:预估金额-不含税173.7(人民币:万元),预估金额-含税184.122(人民币:万元);
份额三:预估金额-不含税148(人民币:万元),预估金额-含税156.88(人民币:万元);
份额四:预估金额-不含税128.7(人民币:万元),预估金额-含税136.422(人民币:万元)。
合计:预估金额-不含税643.4(人民币:万元),预估金额-含税682.004(人民币:万元)。
备注:预估金额-含税按增值税税率6%计算得出。
1.2招标内容
采购内容:2026-2027年深圳电信客户欠费催缴委托代理服务采购,提供客户欠费催缴代理服务。
服务时间:由双方签订合同之日起两年或合同金额结算完毕为止,以最先达到为准。
技术标准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的相关要求。
本项目分为四个份额,其中份额一为193万元(不含税),份额二为173.7万元(不含税),份额三为148万元(不含税),份额四为128.7万元(不含税)。如在投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已申领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5家,或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已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5家或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不足5家的,则本项目招标失败。
| 序号 | 标包名称 | 产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交货地点 | 交货期 |
|---|---|---|---|---|---|---|
| 1 | 2026-2027年深圳电信客户欠费催缴委托代理服务采购 | 其他咨询服务 | / | / | / | / |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3本项目 不划分标包 。
1.4本项目 设置最高投标限价 。 ★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以下为投标限价:
1)、“欠交2个月”的欠费回收,酬金支付比例不高于欠费本金的5%(含5%);
2)、“欠交3 -12个月(含12个月)”的欠费回收,酬金支付比例不高于欠费本金的12%(含12%);
3)、“欠交13个月及以上”的欠费回收,酬金支付比例不高于欠费本金的14%(含14%);
4)、“违约金”回收的酬金支付比例,不高于违约金的5%(含5%)。 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 投标人应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3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2.1.4 本次招标 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2.1.5 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近三年(2022年10月1日至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止)全国范围内的同类项目业绩,同类项目指委托催缴服务类项目的相关经验。
备注:
(1)业绩按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包含但不限于合同名称、标的、签字盖章页);如提供框架合同,则须提供至少一份该框架合同下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订单/发票/甲方出具相关证明材料为依据;证明材料资料不全无法确定为同类项目业绩,不予认可。
(2)如法人参与投标的,法人或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的业绩证明材料均予以认可;如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则只认可该分支机构的业绩证明材料。
(3)合同原件备查,如评审时需要核查,接到正式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送达评标现场,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2.1.6项目团队要求:
(1)投标人须至少配备10名项目团队成员,含项目负责人1名。
(2)请提供以上人员的人员列表(须列明团队成员职务)、身份证扫描件以及所有团队成员的社保证明(由社保局或地税局等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2025年4月1日以后缴纳的任一时间段的社保证明,且参保人所属单位为投标人)的证明材料。
(3)投标人须承诺项目执行期间,除非甲方同意,投标人不得更换项目负责人。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备注:如法人参与投标的,社保证明须体现参保人所属单位为投标人或投标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如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社保证明须体现参保人所属单位为投标人或其法人。
2.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自 2022年10月01日 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自 2020年10月01日 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自 2020年10月01日 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 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 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12) 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13)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 中国电信在职员工违规担任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并参与采购活动的;
(17) 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违反有关领导人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管理规定,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参与采购活动的;
(18) 中国电信领导人员离职或退休后三年内违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任职、投资入股的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和中介机构,参与其原任职单位采购活动的;
(19)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20) 法律法规、招标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3投标产品资格要求
2.3.1 投标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 的成熟稳定的产品。
2.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11-11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付费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