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河北分公司上安电厂五号机组面向无人值守及适应新型电力市场的基础控制性能提升招标公告
河北
-石家庄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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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能河北分公司上安电厂五号机组面向无人值守及适应新型电力市场的基础控制性能提升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HNZB2025-11-3-030 )
项目所在地区: 河北省,石家庄市
1. 招标条件
本 华能河北分公司上安电厂五号机组面向无人值守及适应新型电力市场的基础控制性能提升 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 企业自筹 ,招标人为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上安电厂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规模:随着新能源发电在电网中的比例逐渐扩大,提升火电机组的辅助调频性能成为维持电网稳定运行的主要途径之一,对火电机组负荷的快速响应和安全稳定运行提出了更高要求。上安电厂5号机组现有的调节品质无法再适应新型调频市场的要求,本项目围绕火电机组“少人化运行及提升机组性能”目标,在现有DCS系统基础上进行智能化升级,构建由智能控制器支撑的优化控制体系,以解决五号机组燃烧问题等基础的机组协调性能提升为核心,提高在30%~100%负荷范围内的调节精度与响应能力。
2.2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华能河北分公司-上安电厂五号机组面向无人值守及适应新型电力市场的基础控制性能提升 。
2.3服务期:计划开工日期为2025年12月1日,计划首次完成调试时间2025年12月18日;计划竣工时间2026年12月31日。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业绩要求:投标人2015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今,至少具有2项单机容量600MW及以上发电机组协调控制优化(含智能控制系统开发)或深度调峰控制优化或机组灵活性改造控制优化合同业绩(其中至少包含1项已投运业绩,需提供项目投运验收证明或业主证明等的相关文件),需附合同业绩复印件(合同至少包括反映合同内容页以及签字盖章页)业绩证明材料,每项业绩至少提供一张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项目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2本项目 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5年11月04日至2025-11-12 17:00(北京时间)。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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