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轨道交通供电专业物资采购项目B25Q3-070
重庆
重庆轨道交通供电专业物资采购项目 B25Q3-070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重庆轨道交通供电专业物资采购项目 B25Q3-070 ,招标 人 为 重庆轨道交通运营有限公司 , 招 标项目 资 金来自 企业自筹 。 该 项目 已 具 备 招 标 条件, 现对 重庆轨道交通供电专业物资采购项目 B25Q3-070 进行 公开 招 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1 项目概况:
本项目系 重庆轨道交通供电专业物资采购项目 B25Q3-070
2.1.2 项目规模:供电专业物资采购1批。
2.2 招标范围:
| 序号 | 物资名称及规格型号 | 数量 (暂定) | 交货期 (日历天) | 备注 |
|---|---|---|---|---|
| 1 | 供电专业物资 | 1 批 | 120 | 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
本次项目所采购物资须完成上述相对应产品的:供货(制造,含备品、备件、专用工器具等)、装配 [指出厂前组装、测试和检测、检验、现场整体组装(如有)]、包装、运输和保险、装卸、安全保证、配合并指导安装、调试(如有),质量保证期内的维修、维护、保养、人员培训(如有)以及其它相关伴随服务等工作内容。
本项目主要采购供电专业物资,具体招标物资规格型号、数量详见第五章货物清单及要求。本次招标数量为预估数量,实际结算金额以实际供货数量为准。
2.3 交货地点: 重庆轨道交通运营有限公司 指定地点。
2.4 质保期最低要求: 蓄电池为 60个月,其他物资(除蓄电池外)为24个月,时间从招标人录入《入库单》之日起计算 。
2.5 交货期最低要求:接到招标人交货通知后,所有物资在 120日历天以内完成供货, 详见 招标清单 。
2.6 供货期:计划供货时间暂定为合同签订后 12 个月内,具体供货时间以甲方提供的书面供应计划时间为准。
2.7 供货方式:中标人负责办理运输和保险,将货物运抵现场。有关运输、保险的一切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和业绩要求:
3.1.1 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且为一般纳税人。
3.1.2 以下业绩要求满足任意一项均可:
( 1)投标人须在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至少具有1个与国铁或地铁或单轨或市域铁路合作的供电专业配件供货业绩,且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中,须包含该合同执行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的证明材料)。
( 2)投标人须在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至少具有1个与国铁或地铁或单轨或市域铁路合作的站后系统集成(或站后系统设备安装工程)供电专业业绩,且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5000万元(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中,须包含该合同执行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的证明材料)。
3.1.3 投标人或所投产品的制造商须具备有效的 ISO9001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1.4 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信誉(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表 1.4.1)
3.2 本 次 招 标 不接受 联 合 体 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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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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