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松县2025年数字城管网络租赁及使用项目(二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安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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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项目编号: H7FSCG25D03C0141 FS34082620250270号
二、项目名称: 宿松县 2025年数字城管网络租赁及使用项目(二次)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需解锁
供应商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 33号13层东塔13层1308室
成交 金额: 806000 元
供应商的评审价: 806000 元
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 82.96 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 类
名称:宿松县 2025年数字城管网络租赁及使用项目(二次) 服务范围:云服务、城管通终端设备通讯网络、数字城管视频监控网络专线、执法终端通讯网络及执法调度平台、无线对讲机通讯网络、办公楼综合布线(有线无线覆盖)及运维支撑等。 服务要求: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 服务时间: 1+X年(X ?Q 2,采购人对成交人上一年度服务质量进行综合考核,根据考核情况,决定是否续签合同,最多续签2次) 服务标准: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
五、 评审专家名单 : 丁德全 、徐文龙、朱永旭
六、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按 竞争性磋商文件 规定收取;
收费金额: 1209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质疑,可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若投标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宿松县财政局提出投诉,联系电话:需解锁。
2、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 3)被质疑人名称;
(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 6)必要的法律依据;
( 7)提起质疑的日期。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 6)质疑函格式不符合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要求 。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宿松县城市管理局
地 址: 宿松县孚玉镇孚玉中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