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2026年高新区通信设施维护及资源整治维护年度框架采购(标段1、标段2)询比公告
广东
-肇庆市
本询比项目为 2025年-2026年高新区通信设施维护及资源整治维护年度框架采购 (标段编号: GDBBFA202510290026 ) ,采购人为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肇庆分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为 。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询比响应。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2025年-2026年高新区通信设施维护及资源整治维护年度框架采购,包括但不限于括高新区范围内通信管线迁移、管线抢修、杆路及附属设施维护等服务。
1.2 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
1.2.1 一、项目名称:2025年-2026年高新区通信设施维护及资源整治维护年度框架采购
二、服务内容
1、通信设施维护服务(标段1),其中维护服务费(可下浮)为285,555.58元(不含增值税) ;安全生产费(不可下浮)为8,443.29元(不含增值税);其他不可下浮费用为119,102.75元(不含增值税),合计413,101.62元(不含增值税).
2、资源整治服务(标段2),其中其中维护服务费(可下浮)为276,602.07 元(不含增值税) ;安全生产费(不可下浮)为7,968.66元(不含增值税);其他不可下浮费用为105,109.39元(不含增值税),合计389,680.12元(不含增值税)。
3、标段1和标段2合计金额802,781.74 元(不含增值税)
三、服务地点:肇庆市高新区
四、(1)质量标准要求:合格。
(2)技术标准要求:符合国家和行业的相关要求。
(3)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4)★计划工期:本框架服务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按单项工程计算,具体单项工程在接到建设单位开工书面通知后90个日历日内完成。
| 序号 | 标包名称 | 产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交货地点 | 交货期 |
|---|---|---|---|---|---|---|
| 1 | 2025年-2026年高新区通信设施维护及资源整治维护年度框架采购(标段2) | 资源整治服务 | 无 | 389,680.12 | 肇庆市高新区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具体单项工程在接到建设单位开工书面通知后90个日历日内完成 |
本项目 划分标包 。 本项目划分2个标段
本项目允许供应商同时成交的最多标包数为 1 个。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2.2成交供应商数量: 1 个, 每个成交供应商对应的份额如下:
| 成交供应商 | 成交份额 | 实施地域 |
|---|---|---|
| 第一成交供应商 | 100 | 肇庆市高新区 |
1.3 本项目 设置最高响应限价 。 标段1、标段2响应下浮率均不得低于47.00%,即报价范围在[47.00%,100.00%],如响应下浮率超出报价范围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 供应商应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须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
2.1.3 本次询比 不接受 联合体响应。
2.1.4 本次询比 不接受代理商响应。
2.1.5资质要求: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证书扫描件/复印件。
2.1.6业绩要求:供应商须至少具备1个近3年(【2022】年【10】月【1】日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全国范围内的同类项目业绩,同类项目指【通信设施维护或资源整治维护或线路维护】的相关经验。
备注:
(1)业绩按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包含但不限于合同名称、标的、金额、签字盖章页);如提供框架合同,则须额外提供至少一份该框架合同下有具体金额的、双方确认的、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订单或结算单或发票为依据;证明材料资料不全无法确定为同类工程/同类项目业绩,不予认可。
(2)如法人参与应答的,法人或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的业绩证明材料均予以认可;如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应答的,则只认可该分支机构的业绩证明材料。
(3)合同原件备查,如评审时需要核查,接到正式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送达评审现场,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2.1.7项目团队要求:
(1)本项目须提供1名项目负责人。
(2)拟派的团队成员(不含项目负责人)不少于5人,其中至少1名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操作项目:低压电工);至少1名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操作项目:高处安装、维护、拆除作业),允许一人同时具备多个操作项目。
备注:1须提供全体人员的有效社保证明(由税务局等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自2025年4月1日起至今缴纳的任一时间段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须体现参保人所属单位为供应商)。
2还须提供相应持证人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网站的证书信息查询结果(显示姓名、应复审日期、作业类别、操作项目、有效期开始时间、有效期结束时间信息)截图,如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存在证书不在有效期内或操作项目不相符或在有效期内未按时复审或复审不通过的情形,该特种作业证不予认可。
3另外供应商还须承诺,承诺根据单项工程要求配备足够的施工人员,若施工现场人员在工程实施过程中有进行特种作业操作的,对应的操作人员必须取得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供应商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4如法人参与响应的,社保证明须体现参保人所属单位为供应商或供应商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如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社保证明须体现参保人所属单位为供应商或其法人。
2.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 2022年10月01日 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 2020年10月01日 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 2020年10月01日 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10月01日起)在经营活动中不得存在重大违法记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信用中国”公布的为准,重大违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较大数额罚款是指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200万元以上罚款)等行政处罚);
(16)违反采购人公司规定纳入特殊供应商(D类)的,或违反采购人公司规定纳入特殊供应商(D类)的公司与供应商存在控股关系(即上述公司或上述公司的控股股东/投资人在供应商的持股比例达到50%及以上)的;
(17)中国电信在职员工违规担任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并参与采购活动的;
(18)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违反有关领导人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管理规定,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参与采购活动的;
(19)中国电信领导人员离职或退休后三年内违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任职、投资入股的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和中介机构,参与其原任职单位采购活动的;
(20)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21)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3 产品资格要求:
2.3.1 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 的成熟稳定的产品。
2.4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询比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11-08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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