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能建哈密光(热)储1500MW基地项目1350MW光伏电站工程保险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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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哈密“光(热)储”1500MW基地项目1350MW光伏电站工程保险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XJFGS-FW-HMLN-XJFGS-2025-004
本招标项目中国哈密“光(热)储”1500MW基地项目1350MW光伏电站项目已由新疆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投哈密绿色能源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及银行贷款(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企业自筹资本金20%,银行贷款融资8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保险进行公开招标。招标结束后,将由中投哈密绿色能源有限公司与中标人签订合同。
一、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中国哈密“光(热)储”1500MW基地项目1350MW光伏电站
1.2项目概况:
本项目光伏电站规划容量为1350MW,本次范围为1350MW光伏 +2座220kV汇集站(含调相机)+送出线路工程。本期光伏组件的标称功率之和(直流侧容量)约为1620MWp,新建2座220kV汇集站、新建约48.3公里2回220kV送出线路接入升压站;场区内35kV集电线路采用地埋方式。
1.3工程地点:新疆自治区哈密市巴里坤县三塘湖镇区域
1.4合同工期要求:约570天
1.5 资金来源:本项目由中投哈密绿色能源有限公司投资建设,项目资本金占总投资的20%,资本金以外的建设资金融资贷款。
二、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中国哈密“光(热)储”1500MW基地项目1350MW光伏电站项目的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财产保险公司或经其唯一授权的具有独立履约能力的分支机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财产保险公司应具备中国保险监管部门颁发的保险公司保险许可证,具有财产保险业务经营资格;经其授权的分支机构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及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投标人保险经营许可范围须涵盖本次招标的险种。
3.2 投标人须为已纳入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国内财产险合格供应商名单库的财产险公司。
3.3投标人的偿付能力应达到中国保险监管机构所要求的偿付能力标准(偿付能力充足率应不低于100%)。
3.4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5投标人没有认定在最近四年内(2021年1月1日至今)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较大责任事故的情况(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较大责任事故的认定以中国保险监管部门在处罚期内通报投标人停止投标活动或暂停经营非车险业务资格的企业、接受行政处罚的项目负责人为准)。
3.6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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