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源电力哈密煤电公司大南湖二矿1号、2号半移动破碎站控制系统升级改造、既有生产系统加装温振监测系统项目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新疆
-哈密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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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国源电力哈密煤电公司大南湖二矿1号、2号半移动破碎站控制系统升级改造、既有生产系统加装温振监测系统项目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50110420,招标人为国源电力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国网能源哈密煤电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1 项目概况:
国源电力哈密煤电公司大南湖二矿 1 号、 2 号半移动破碎站控制系统进行智能化升级改造及新增矿用机电设备故障监测系统。包括 1# 、 2# 半移动破碎站的控制系统升级改造、增加 3 台破碎站、胶带机、筛分等重要设备矿用机电设备故障监测系统、 3 台破碎站数字化料斗,建设完成后能够提高破碎站及生产重要设备生产效率,满足智能化矿山建设要求。
2.1.2 招标范围:
( 1 )对现有 1 号、 2 号半移动破碎站控制系统进行更新升级;
( 2 )对 M105 、 M104 、 M103-1 、 M103-2 、 M102 、 M102-2 、 M101 、 M122 带式输送机以及筛分楼设备主要传动部位加设温振传感器,实时监测设备温度及振幅情况。
2.1.3 交货期:
总 期限 135 天 ( 签订合同后 60 天内改造所需的所有电控系统、设备到货。 到货后 75 天内完成旧设备拆除及 新设备 安装调试 ),以上期限投标人投标函均须响应。
2.1.4 质量要求:
所供货物 质量符合国家相关规范 及 标准。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提供所投主要设备(矿用机电设备故障监测系统)有效的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
(3)投标人须提供所投主要设备(矿用本安型电流行波采集器或矿用本安型无线电流谐波传感器)有效的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0年10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合同内容包含(矿用设备控制系统或矿用设备监测系统)供货安装或改造的合同业绩1份,且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100万元。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接受(矿用机电设备故障监测系统、矿用本安型电流行波采集器或矿用本安型无线电流谐波传感器)制造商或代理商投标。(1)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材料,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同一标包投标;
(2)同一品牌制造商和代理商不得同时参与同一标包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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