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山东分公司日照电厂单身食堂和新能源场站食堂运营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山东
-日照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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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能山东分公司日照电厂单身食堂和新能源场站食堂运营服务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HNZB2025-11-2-017 -01)
项目所在地区: 山东省,日照市
1. 招标条件
本 华能山东分公司日照电厂单身食堂和新能源场站食堂运营服务项目 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 企业自筹 ,招标人为 山东日照发电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山东省,日照市 ,东港区北京路399号。
2.2 规 模: 山东日照发电有限公司单身食堂、新能源场站食堂运营服务。
2.3 标段划分: 华能山东分公司日照电厂单身食堂和新能源场站食堂运营服务项目标段包1 。
2.4 服务地 点: 山东省,日照市,东港区北京路399号。
2.5 服 务 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6月30日。(预计19个月)
2.6 招标范围: 负责单身食堂、新能源场站食堂早、午、晚餐及加工餐制作。分早中晚三餐提供常年早、午、晚餐等,早餐就餐人数约30-50人,午餐就餐人数100人,晚餐人数约80人,以零点自选方式为主。负责食堂食材的验收、入库、出库管理及成品价格核算等运营管理工作。具体详见技术规范书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5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具有至少2项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100万元/年的餐饮服务合同业绩,并提供相关合同影印件(包括首页、签字盖章页、能体现合同相关具体内容的关键页),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5年11月05日至2025-11-11 17:00(北京时间)。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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