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水炉超低排放改造项目安全验收评价询比采购公告
黑龙江
-齐齐哈尔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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询比采购公告
一、采购单编号: GX-202511-001380
二、采购单名称: 热水炉超低排放改造项目安全验收评价
三、采购单位: 黑龙江华电齐齐哈尔热电有限公司
四、采购方式: 公开询比采购
五、采购类型: 服务
六、报价方式: 整单报价
七、报价截止时间: 2025-11-10 09:00
八、服务开始时间: 2025-11-24
九、备注:
十、采购清单
| 序号 | 采购人 | 物资名称 | 税率 | 采购范围 |
|---|---|---|---|---|
| 1 | 黑龙江华电齐齐哈尔热电有限公司 | 热水炉超低排放改造项目安全验收评价 | 6% | 对热水炉超低排放改造项目进行安全验收评价,出具专家评审意见及评价报告,完成备查工作 |
十一、资格条件内容:
响应单位需按照本采购文件要求上传响应文件,采购人在报价结束后将根据采购文件要求对响应文件进行审查,对审查不合格的询比响应单位,否决其参与资格。响应单位应在技术、 商务、财务和组织等方面具有全面履行合同的能力,具体应符合下 列条件:
1 响应单位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
3 响应单位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报价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报价。
5 响应单位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 业绩要求:谈判响应单位须提供至少 2 个 新建、扩建、改建工程项目安全验收评价服务业绩 (202 3 年1月1日至谈判截止日期前),提供合同 完整 复印件作为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复印件中需能明确看出合同标的服务内容等相关信息(包含合同封面、合同服务范围、合同签字盖章页等, 严禁涂抹合同内文字 ),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
7 响应单位必须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评价机构资质(查询网址: .html),并按时出具检测检验报告 。
**8 响应单位评估组人员至少包含2名同时具有高级工程师和国家能源局东北监管局安全专家库专家资质(查询.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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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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