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安瑶族自治县板岭中学学生宿舍楼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广西
| 项目名称 | 都安瑶族自治县板岭中学学生宿舍楼项目 | 招标项目编号 | E4512002876003808001 |
|---|---|---|---|
| 招标人 | 都安瑶族自治县教育局 | ||
| 建设单位 | 都安瑶族自治县教育局 | ||
| 代建单位(如有) | / | ||
| 招标类别 | 委托招标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招标代理机构 | 需解锁 | ||
| 结构类型及规模 | 新建一栋5层学生宿舍楼,建筑占地面积445平方米,檐口高度18.15米,总建筑面积2133.58平方米,结构类型为框架结构,混凝土独立基础。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土建工程、装饰装修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消防工程等相关工程。 | ||
| 开标时间 | 2025年11月04日10时00分 | 开标地点 | 都安县第二开标室(不见面开标室)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5年11月05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2025年11月10日 |
| 预中标人 | 需解锁(非联合体) | 联合体 | 牵头人:/ |
| 成员单位:/ |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需解锁 |
| 单位资质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
| 投标总价 | 5116486.51元 | ||
| 工期 | 21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国家和行业施工验收规范合格 |
| 项目经理 | 陆贤(注册编号:桂需解锁00491;身份证号:4508**********1178) |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欧映宏(证书编号:桂建安C3(2021)4007808 ;身份证号:4501**********4226) |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企业业绩:①广西壮族自治区巨灾防范工程(二期工程)玉林地震监测中心站;② 4万立方米胶合板《地板基材》生产加工项目3#厂房、4#厂房。 | ||
| 企业奖项:/ | |||
|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100分 |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正宇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
| 单位资质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 ||
| 投标总价 | 5136756.01元 | ||
| 工期 | 21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国家和行业施工验收规范合格 |
| 项目经理 | 韦国琳(注册编号:桂245080907662;身份证号:4527**********0055) |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苏莉湘(证书编号:桂建安C3(2014)0000809;身份证号:4527**********2642) |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企业业绩:①大化县民政医养结合服务综合楼项目;②大化瑶族自治县易地扶贫搬迁就业配套产业园项目二期二标(12#标准厂房);③大化瑶族自治县易地扶贫搬迁就业配套产业园项目二期二标(14#标准厂房)工程;④大化瑶族自治县职业技术学校2#教学综合楼工程。 | ||
| 企业奖项:/ | |||
|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100分 |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城宇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 |
| 单位资质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
| 投标总价 | 5124755.06元 | ||
| 工期 | 21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国家和行业施工验收规范合格 |
| 项目经理 | 陈敏(注册编号:桂245070801111;身份证号:4527**********0012) |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李光宝(证书编号:桂建安C3(2009)0001355;身份证号:4527**********0592) |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企业业绩:①金城江区政府住宿区第十五栋危旧房改住房改造项目;②丹州江山府一期工程。 | ||
| 企业奖项:/ | |||
|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100分 | |||
| 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依据 | 无 | ||
| 其他公示内容(如有) | 无 | ||
| 公示媒介 | 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zbtb.gxi.gov.cn:9000/、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都安) 、都安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广西政府采购上发布(公告发布媒介包含但不限于上述媒介)。 | ||
| 异议和投诉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向投诉受理部门提出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 ||
| 投诉受理部门 | 都安瑶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投诉受理电话 | 需解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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