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津发电分公司固废填埋项目(第2次采购)项目公告
山西
-运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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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津发电分公司固废填埋项目(第2次采购)项目公告
(采购编号:JNC142-CGN-251114394)
采购 项目所在地区: 山西省/运城市/河津市
一、采购条件
本河津发电分公司固废填埋项目(第2次采购)(采购项目编号:JNC142-CGN-251114394),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采购人为晋能控股山西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河津发电分公司。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通过“平台”全流程电子采购方式进行询比采购。
二、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项目概况:根据国家环保相关规定,为了防止造成二次污染,电力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粉煤灰、石膏、炉渣,以下简称固废),必须进行综合利用 和 填埋处置 。
晋控电力河津发电分公司固废填埋项目位于山西省运城市河津市,预计一个年度约20万吨不能利用的固废,对不能利用处置的粉煤灰、石膏及灰渣进行填埋。由中标方按照国家固废填埋相关安全环保标准 要求 提 供储灰场进行填埋。
2. 2 采购范围: 按照国家固废利用处置相关法律法规及环保要求对固废进行拉运和填埋。
2. 3服务周期 : 合同签订后 一年
2.4服务地点:山西省运城市河津市
2. 5 服务要求: 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 供应商资质要求:
3.2.1.填埋场地须同时满足:①土地使用手续( 土地为自有须提供政府出具的用地手续;土地为租赁方式获取,提供与土地所有者签订的土地租赁协议 )②政府主管部门出具的关于填埋场环境评价的批复或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或备案材料③排污许可证或排污登记表回执;(如填埋场地委托第三方的,须提供和第三方签订的合作协议还须提供第三方的本条所列的土地、环评、排污资料)
3.2.2须具备主管部门颁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如运输委托第三方的,须提供投标人和具备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第三方的运输合作协议 ,同时提供第三方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
注:3.2.1和3.2.2最多可以有一项业务委托第三方合作单位。
3.3 供应商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不得存有严重失信记录;【须提供 响应 文件格式中“信誉材料”要求 的证明材料 ;如查询不到以上信息,则 须 提供信誉承诺书】
本项目 不 允许联合体参与询比采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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