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新洲区人民医院武汉市新洲区人民医院信息化能力提升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湖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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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XZJC-20251104-HWGK01
2、采购计划备案号: 420117-2025-01524
3、项目名称: 武汉市新洲区人民医院信息化能力提升项目
4、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5、预算金额: 100.750000 (万元)
6、最高限价: 100.750000 (万元)
7、采购需求:
本项目分为四个包;第一包:货物类,第二、三、四包:服务类。第一包:间歇充气压力泵和数字化智能VTE全流程管理系统,最高限价:39.45万元;第二包:不良事件上报系统,最高限价:18万元;第三包:CA数字签名认证,最高限价:26.6万元;第四包:等保测评,最高限价:16.7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8、合同履行期限: 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 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 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 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第一包:(1)所投产品属国家医疗器械管理的,供应商为生产企业的,应取得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生产备案凭证--限一类医疗器械),供应商为产品代理商或经销商的,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从事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2)所投产品属国家医疗器械管理的,一类医疗器械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二类及以上医疗器械须具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如有),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四包:供应商需具有公安部第三研究所(国家认证认可委员会批准的认证机构)认证发放的《网络安全服务认证证书等级保护测评服务认证》,省外测评机构须具备湖北省公安厅出具的《异地测评项目备案表》;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11-26 09:30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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