岚皋县佐龙镇塔元村照明项目(二次)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陕西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YC-ZB-20251002.1B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岚皋县佐龙镇塔元村照明项目(二次)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11月05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采购公告更正
更正内容:
供应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 或 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 ,并具有相应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或机电工程专业 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并具备相应 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应提供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 2025年11月05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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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岚皋县佐龙镇人民政府
地址: 陕西省安康市岚皋县佐龙镇金珠店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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