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国际铁路港经济开发区绿色低碳材料生产基地项目(一期)外连道路施工招标公告
四川
施工招标文件范本
成都国际铁路港经济开发区绿色低碳材料生产基地项目(一期)外连道路 施工 / 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 成都国际铁路港经济开发区绿色低碳材料生产基地项目(一期)外连道路 施工 / 标段已由 成都市青白江区行政审批和营商环境建设局 以 川投资备【2502-510113-04-01-679354】FGQB-0044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成都蓉城青港园区管理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国家投资-非政府投资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成都蓉城青港园区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
1.2 本招标项目由 成都市青白江区行政审批和营商环境建设局 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川投资备【2502-510113-04-01-679354】FGQB-0044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招标人选择的
本标段行政监督部门为 成都市青白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采用“评定分离”方式进行评标定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成都市青白江区弥牟镇;
2.2 建设规模:成都国际铁路港经济开发区绿色低碳材料生产基地项目(一期)外连道路为市政道路,长465m,规划红线宽20m,设计包括规划红线范围内的路基、路面、人行道、交通标线、交叉口等内容,具体详设计文件;
2.3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4 计划工期:365日历天;
2.5 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范围内的所有施工内容;
2.6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3.1.1 须具有 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
3.1.2 信誉要求: 不存在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限制投标的情形 ;
3.1.3 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省外企业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已公开的入川信息网页截图(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应具有) 。
3.1.4 所有投标人 (无资质企业除外) 应具有针对本标段的《 成都市建设领域市场主体基础信息网络登记表 》(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应具有)、《 成都市建设领域从业人员基础信息网络登记表 》(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应具有)。
3.1.5 拟派项目经理( 项目负责人 )具有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 二 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 证书, 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B 证, / (业绩要求),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
3.1.6 财务要求: 无财务要求 ;
3.1.7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近年 ( 2022年01月01日 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 3 年) 已完成或正在施工或新承接 的项目共不少于 1 个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 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业绩(若为联合体投标,类似工程业绩须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须具有 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成员 (含联合体牵头人) 家数须不超过 2 家。
联合体需符合有关联合体投标的规定和要求,并提交了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 1 个标段投标,可中标的标段数量为 1 个。
4.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11-07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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