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口分中心)乌江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设备采购及相关服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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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浦口分中心 ) 乌江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 设备采购及相关服务 招标公告
标段编码: PKSZ2501470-01HWGH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乌江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 已由南京市浦口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以关于乌江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项目审批文号:浦政服投字[2025]137 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京浦口城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国有(政府投资) ,项目出资比例为 国有(政府投资):100.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 南京浦口城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现对 设备采购及相关服务 进行公开招标。 受招标人的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项目的 建设地点: 浦口区桥林街道乌江污水处理厂内
2.2 规模 : 乌江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设备采购及相关服务,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及清单
2.3 建设 工期: 90
2.4 标段划分 : 一个标段
2.5 本次招标采购货物的名称 : 设备采购及相关服务
2.6 数量: 一批
2.7 技术规格: 详见招标文件
2.8 交货地点: 项目现场,具体按招标人要求。
2.9 交货期: 90 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质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原件扫描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财务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2023年度至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财务报表附注)。(提供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成立时间少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业绩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2020年11月1日(含)以来完成的单项合同金额100万元及以上的污水设备设施供货业绩。(提供合同协议书及其项下设备交货验收证明材料或完工证明或使用合格证,时间、金额均以合同协议书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信誉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以下承诺(承诺书加盖投标人公章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a、投标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b、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c、投标人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其他要求: /
3.2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4.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11-26 09:30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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