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信达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新建兰新铁路第二双线张掖至红柳河段工程LXJL-7标段监理资料后期数字化加工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甘肃
中国铁路兰州局集团有限公司 甘肃信达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新建兰新铁路第二双线张掖至红柳河段工程 LXJL-7 标段监理资料后期数字化加工服务项目 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编号: FWTPLYY-25335 )
1 .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 甘肃信达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新建兰新铁路第二双线张掖至红柳河段工程 LXJL-7 标段监理资料后期数字化加工服务项目, 采购人为兰州局集团公司 甘肃信达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项目资金来自成本。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
2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 包件号 | 产品名称 | 单位 | 数量 | 最高限价 ( 万元 ) (含税) | 谈判保证金(元) | 技术要求 | 备注 |
|---|---|---|---|---|---|---|---|
| 包件 1 | 新建兰新铁路第二双线张掖至红柳河段工程 LXJL-7 标段监理资料后期数字化加工服务项目 | 项 | 1 | 11.00 | 2200.00 | 详见用户需求书 |
3 .响应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能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有承担项目能力,资信良好,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投标人出示近三个月内有效银行资信证明。
3.3 业绩要求。
3.3.1 近三年按照原铁道部下发《铁路建设项目竣工文件编制移交办法》(办档〔 2002 〕 8 号)文件至少完成 2 个监理项目资料归档服务。以合同为准。
3.3.2 近三年在《档案管理系统》中完成过至少一个监理项目的数据挂接,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4 存在以下行为的响应人将被限制参与本项目:
3.4.1 响应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gsxt.gov.cn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4.2 响应人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https://www.creditchina.gov.cn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4.3 响应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有在(谈判截至日前)近一年内被司法机关认定的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 查询结果为准);
3.4.4 响应人因存在不良行为被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限制参与采购 .
(以“平台”( )响应人处理通报查询结果为准);
3.5 响应人须接受国铁集团信用评价管理;
3.6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报价;
3.7 其它响应人资质要求见用户需求书。
4 . 报名时间、方式及谈判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者,请于 2025 年 11 月 05 日 18 时 00 分 至 2025 年 11 月 10 日 18 时 00 分 (北京时间)前以线上方式进行公开报名、获取标书。
4.2 响应人均可通过公开报名方式于 2025 年 11 月 10 日 18 时 00 分 前将报名表(加盖单位公章)扫描电子版、标书费回执单扫描电子版发送至 , 响应人报名邮箱名称应统一设置为响应公司全称 , 逾期发送、未发送指定邮箱的,视为报名不成功 。
4.3 谈判文件每套售价 100 元,售后不退。缴费时应注明项目类型: 项目名称、编号、包件号,在截止时间前未提供有效缴费凭证的,视为未购买谈判文件 。
4.4 谈判保证金金额:见采购内容
项目须缴纳谈判保证金,谈判保证金与标书费必须分开交纳,交纳形式采用保函或银行转账。标书费、保证金、代理服务费从响应人基本银行账户汇入指定账户( 汇款时请注明项目编号和用途,不接受其他缴款方式及个人汇款 ):
单位名称:
纳税人识别号: 97738X9
开户行:中国银行兰州市铁路支行
银行账户: 104073832414
5 .谈判文件的递交
5.1 谈判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谈判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 年 11 月 14 日 15 时 00 分 ,地点为( 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和政路 40 号印务所 3 楼 )。
5.2 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未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5.3 已购买谈判文件的响应人如不参与采购活动,须在谈判截止时间前 3 日书面形式函告。
6 .谈判 时间和地点
本项目定于 2025 年 11 月 14 日 15 时 00 分 (北京时间)公开 谈判 ,开标地点为 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和政路 40 号印务所 3 楼 。请响应人代表按时出席开标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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