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黑龙江分公司伊春热电三大风机电动机采购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黑龙江
-伊春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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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能黑龙江分公司伊春热电三大风机电动机采购招标项目
招标公告
华能黑龙江分公司伊春热电三大风机电动机采购招标项目
招标公告
( 招标编号: HNZB2025-11-3-081)
项目所在地区: 黑龙江省伊春市乌翠区锦山村。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黑龙江分公司伊春热电三大风机电动机采购招标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 华能伊春热电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华能黑龙江分公司伊春热电三大风机电动机采购招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伊春热电位于黑龙江省伊春市乌翠区锦山村。
2.2 规模: 华能伊春热电装机容量2×350MW。
2.3 建设工期: /
2.4 标段划分: 1
2.5 本次 招标 采 购 设 备 的 名 称 、 数 量、 技 术 规 格 :
(1)一次风机电动机1台:额定功率为3350千瓦,额定电压为6000伏。
(2)送风机电动机1台:额定功率为1700千瓦,额定电压为6000伏。
(3)引风机电动机1台:额定功率为7000千瓦,额定电压为6000伏。
详见技术规范。
2.6 交 货 地 点: 黑龙江省伊春市华能伊春热电有限公司。
2.7 交 货 期: 签订合同后120天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专用资质要求:无。
3.2.2 业绩要求: 投标人自2015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至少2项6千伏及以上电压等级电动机供货业绩,并且其中至少一项合同中包含单台电动机额定容量7000千瓦及以上电动机供货合同业绩(合同中须体现出相关电动机额定容量),需附合同业绩复印件(合同至少包括反映合同内容页以及签字盖章页)业绩证明材料,每项业绩至少提供一张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项目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本项目不允联合体参与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3.2.4本项目接受代理商参与投标。 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必须提供所投产品的制造厂家(进口产品要求获得制造商或国内总代理)出具的授权书;同一个品牌的产品只能有一家单位(制造厂家或销售代理商)投标,如果制造厂家和其代理商同时投标的,只接受制造厂家的投标,如果两家及以上销售代理商同时投标,且两家或以上具有有效授权的,以提供有效业绩累计金额多者通过资格审查,有效业绩累计金额相同的,以最先获取招标文件者优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2025-11-13 23:59(北京时间)。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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