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公众信息产业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机场旅客过夜楼系统集成施工项目
湖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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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询比项目为 湖北公众信息产业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机场旅客过夜楼系统集成施工项目 (标段编号: HBBBFA202510280007 ) ,采购人为 湖北公众信息产业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为 。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询比响应。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湖北公众信息产业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机场旅客过夜楼系统集成施工项目,预算规模539699.99元(含税,税率9%)。
1.2 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
1.2.1 采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网络改造系统集成服务、数字会议系统集成服务、公共广播系统集成服务、安防综合管理集成服务、出入口控制集成服务、停车管理系统集成服务、机房工程集成服务、信息发布系统集成服务等,并对现有设备进行保养、维修与更新。
1.2.2分包(标包)划分情况: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2.3成交人数量:1个;份额:100%。
1.2.4工期:本合同生效之日起30日内通过本项目全部最终验收工作。
1.2.5保修期:终验合格之日起1年。
1.2.6服务地点:湖北省武汉市采购人指定地点。
1.2.7技术标准及要求:满足国家、行业及采购人要求。
| 序号 | 标包名称 | 产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交货地点 | 交货期 |
|---|---|---|---|---|---|---|
| 1 | 湖北公众信息产业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机场旅客过夜楼系统集成施工项目 | 系统集成服务 | - | 1 | 湖北省武汉市采购人指定地点 | 本合同生效之日起30日内通过本项目全部最终验收工作 |
本项目 不划分标包 。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2.2成交供应商数量: 1 个, 每个成交供应商对应的份额如下:
| 成交供应商 | 成交份额 | 实施地域 |
|---|---|---|
| 1 | 100% | 湖北省武汉市采购人指定地点 |
| 有效供应商数量 | 成交候选人数量 | 成交供应商数量 |
|---|---|---|
| 2 | 1 | 1 |
| ≥3 | 2 | 1 |
1.3 本项目 设置最高响应限价 。 最高响应限价为495137.61元(不含税), 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 供应商应为 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2.1.2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
2.1.3 本次询比 不接受 联合体响应。
2.1.4 本次询比 不接受代理商响应。
2.1.5 (1)业绩要求:供应商须具备2022年01月01日至询比文件开始获取时间的类似项目业绩(业绩类型:系统集成施工)。业绩须提供合同或框架协议,合同须提供关键页复印件(首页、金额页、签字盖章页),如提供框架协议,除需要提供框架协议外还必须提供相应的订单或其他证明材料。单项合同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框架协议以订单或其他证明材料时间为准。资料不全、评审委员会无法确定业绩的不予认可。
(2)资质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2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证书: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注: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换发或颁发的资质证书根据资质对应关系按照上述原则认定。
(3)人员要求:
1企业主要负责人具备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通信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
2企业项目负责人具备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通信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备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通信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至少1人;
4本项目所有涉及特种作业的人员均须具备特种作业操作证,其中至少须具备:1名低压电工作业人员(操作项目:低压电工作业)。
须提供人员名单、身份证、有效证书、劳动合同(或近三个月的社保缴纳)等证明材料。
2.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 2022年10月01日 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 2020年10月01日 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 2020年10月01日 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中国电信在职员工违规担任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并参与采购活动的;
(17)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违反有关领导人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管理规定,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参与采购活动的;
(18)中国电信领导人员离职或退休后三年内违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任职、投资入股的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和中介机构,参与其原任职单位采购活动的;
(19)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20)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3 产品资格要求:
2.3.1 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 的成熟稳定的产品。
2.4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询比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11-10 17:00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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