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保山分公司2025年施甸分公司新局变压器更换项目工程设计服务采购项目
云南
-保山市
正在报名中
本询比项目为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保山分公司2025年施甸分公司新局变压器更换项目工程设计服务采购 项目 (项目编号: I1100000755955132001 ),采购人为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保山分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为 。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询比响应。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保山分公司 2025 年施甸分公司新局变压器更换项目工程设计服务采购项目。
1.2 采购内容及分包(标包)划分情况:
1.2.1 本项目计划采购一名供应商为保山分公司提供高压引入工程(欧式箱变 400KVA )设计服务,项目实施地址位于云南省保山市施甸县甸阳镇惠通路电信分公司。
1.2.2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3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 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 ) 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4 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 18000 元(不含税)人民币,供应商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谈判过程中,谈判文件发生实质性改变的,最高限价以谈判小组最终确认的为准。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 1 )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 2 )企业资质要求 : 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电力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行业(变电工程、送电工程)丙级及以上资质。
注 : 以上资质要求需提供有效证书扫描件,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视为不具备相应资质。
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 2021 〕 7 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 2020 〕 94 号)的规定换发或颁发的资质证书根据资质对应关系按照上述原则认定。
( 3 )业绩要求:供应商须提供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至响应截止之日止在全国范围内签订的变压器变配电设计项目业绩至少 1 个(要求:输电电压不低 10KV 、变压器装机容量不低 1000KVA )。业绩证明材料应包含合同首页、合同金额页和签章页等内容,框架合同需同时提供相应的采购订单。
2.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 1 )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 / 响应资格的;
(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 5 )在最近三年内(自 2025 年 11 月 14 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 / 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 6 )在最近五年内(自 2025 年 11 月 14 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 7 )在最近五年内(自 2025 年 11 月 14 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 8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 9 )为本采购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 10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 11 )为本采购项目的代建人;
( 12 )为本采购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 13 )与本采购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 14 )与本采购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 15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 16 )中国电信在职员工违规担任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并参与采购活动的;
( 17 )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 /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违反有关领导人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管理规定,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参与采购活动的;
( 18 )中国电信领导人员离职或退休后三年内违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任职、投资入股的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和中介机构,参与其原任职单位采购活动的;
( 19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 20 )法律法规、采购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分包(标包)或者未划分分包(标包)的同一项目谈判响应。
2.4 响应产品所涉知识产权应保证不存在权利瑕疵,不侵害第三方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任何形式的合法权益,并提供《知识产权不侵权承诺函》。
2.5 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6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询比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11-14 15:00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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