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烟气分析仪询比采购公告
山东
-青岛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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询比采购公告
一、采购单编号: GX-202511-001703
二、采购单名称: 青岛烟气分析仪
三、采购单位: 华电山东物资有限公司
四、采购方式: 公开询比采购
五、采购类型: 货物
六、报价方式: 整单报价
七、报价截止时间: 2025-11-10 09:00
八、交货时间: 2025-12-31
九、备注: 报价商必须满足询比资格条件,在平台报价时按要求上传所需要的证明附件,否则报价无效并纳入供应商评价。报价商对所报产品性能及服务有逐项落实的义务,必须满足现场生产实际要求,报价前须联系专业技术人员确定实际参数及交货期;报价后不履约将纳入供应商评价记录,电商平台订单确认后一周内联系业主技术负责人签订技术协议并扫描发送至,否则取消成交资格。报价供应商若存在串通报价行为,一经落实,将按照供应商管理评价体系,列入不诚信供应商名录。
十、采购清单
| 序号 | 采购人 | 物资名称 | 税率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用途 |
|---|---|---|---|---|---|---|---|
| 1 | 华电青岛发电有限公司 | 气体分析仪 | 13% | 气体分析仪\烟气分析仪\testo350 | 台 | 2 |
十一、资格条件内容:
1. 供应商必须完全响应技术规范要求。
2. 业绩要求:供方近3年(自2023年1月1日至今),具有不少于5项火电机组烟气分析仪供货业绩,需提供业绩清单及合同复印件(体现合同双方、合同范围、服务内容、合同规模等主要信息,资格审查时,不提供合同证明材料的业绩不计入合格业绩数量)。
3. 供方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
4. 供方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惩戒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
5. 供方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或因特重大事故被国家应急管理部通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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