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建电建港航公司中国电建集团港航建设有限公司烟台港海阳港区二期工程总承包项目海上通航安全监控及航标布设服务分包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山东
-烟台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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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建集团港建设有限公司
烟台港海阳港区二期工程总承包项目海上通航安全监控及施工期航标布设服务分包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 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烟台港海阳港区二期工程,建设规模为建设3个2万吨级通用泊位,泊位总长700m;1 个 3.5 万吨级通用泊位,长 253m;直立岸壁兼防波堤,长 270m;东防波堤 937m,南防波堤826m(长度不含直立岸壁兼防波堤),西防波堤122m,纵隔堰1450m,横隔堰1729m,港池航道疏浚吹填方量约460万m3,以及相应的配套设施。
1.2招标范围
本招标项目为烟台港海阳港区二期工程总承包项目海上通航安全监控及施工期航标布设服务分包。
本次服务分包招标内容包括:按照主管部门要求,提供施工期航标布设、维护及拆除,以及海上通航安全监控服务,具体为布设灯浮标、AIS航标等,维护航标正常运行,项目完工后拆除航标并清理现场,同时提供船舶动态监控、极端天气预警、卫星遥感信息监测、施工船舶监控调度协助及应急响应支持等服务。
1.3 工期要求
开工日期: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1.4工程质量要求
本次招标内容质量要求如下:
(1)航标布设部分:投标人施工应满足本工程设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航标条例》、《沿海航标管理办法》、《GB 4696-2016 中国海区水上助航标志》等国家标准要求,确保航标设置、维护及效能符合统一规范,并通过航标效能验收。
(2)海上通航安全监控服务部分: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及其他相关规范要求。
2.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
(1)投标人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为中标后能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一般纳税人或小规模纳税人;
(3)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
(4)投标人无违法违规等不良记录,社会信誉良好;
(5)投标人应具有承担类似工程的经验和足够设备、技术力量及能力;
(6)投标人应具备海洋服务、海事咨询服务、海洋工程咨询服务、船舶相关技术服务、海洋设备销售修理、港口及航运设施、安全系统监控服务等其中一项经营范围;
(7)投标人应遵守有关国家法律、法令和条例;
(8)合同签订前投标人须在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采购招标数智化平台完成入库(申报,入库流程详见《供应商管理-供应商端操作手册》。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合格承包商资格未能申报成功,造成合同无法按时签订的,由投标人承担其全部后果。
注:以上资质证明文件均应在有效期内
3.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截止时间:2025-11-07 10:00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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