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利能源2025年220吨卡车轮胎采购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内蒙古
-锡林郭勒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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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胜利能源2025年220吨卡车轮胎采购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50110493,招标人为国能北电胜利能源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国能北电胜利能源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本项目招标范围包括 1 项 大型矿用自卸 卡车轮胎采购 的供货、运输及 相关服务。 具体规格 型号 、数量等见 《 招标货物一览表 》。 标段划分为 1标段 。
招标货物一览表
| 序号 | 材料名称 | 单位 | 数量 |
|---|---|---|---|
| 1 | 轮胎 \46/90R57\E\252\B | 条 | 3 0 |
2. 2.1 交货 期: 合同签订之日起 30天内完成交货,具体参照招标货物一览表。
2. 2.2 交货地点 : 内蒙古锡林浩特市北郊 5公里国能北电胜利能源有限公司物资仓库。
2.2.3 结算及付款方式:
本次采购轮胎最低使用寿命为 7000小时,达到该小时数予以付款;质保小时数为12000小时,达到质保小时数支付该部分轮胎100%货款。采取分阶段付款方式:
第一阶段:轮胎运抵指定交货地点并外观验收合格后(以实际入库轮胎数量为准),支付实际入库轮胎金额 20%的到货款。
第二阶段: 轮胎因非产品质量问题出现的意外性损伤使得 实际使用寿命 未达到 1000 小时,厂家可无偿进行新胎替换,不列入不合格轮胎数量统计内。 轮胎上机使用后,实际使用寿命达到要求最低使用寿命 7000 小时 ,以实际达标的轮胎数量为准,支付实际达到最低使用寿命 7000 小时的 轮胎金额 30 % 的货款(单条轮胎进行统计,不统计平均寿命)。若轮胎实际使用寿命未达到要求最低使用寿命 7000 小时 ,则视为不合格,不予验收,投标方可选择无偿更换新轮胎继续使用,需重新计算轮胎使用寿命,不得与不合格轮胎使用时间累计计算,累计更换轮胎数量不得超过合同数量的 20% ( 6 条 ) , 若轮胎在使用过程中累计 20% ( 6 条 )因产品自身质量问题未达到最低使用寿命 7 0 00 小时,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将轮胎已付 20% 货款如数退回,退回方式为 : 从履约保证金内扣除。
第三阶段:轮胎达到 9000小时使用小时数时(以实际达到使用小时数的轮胎数量为准),支付实际达到9000小时轮胎金额25%的货款(单条轮胎进行统计,不统计平均寿命)。若轮胎实际使用寿命未达到9000小时,本阶段不予付款。
第四阶段:轮胎达到 12000小时使用小时数时(以实际达到使用小时数的轮胎数量为准),支付实际达到12000小时轮胎金额25%的货款(单条轮胎进行统计,不统计平均寿命)。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0年10月至投标截止日内(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规格型号 为46/90R57(或 50/80R57 或 53/80R63 或 59/80R63)的轮胎在中国大陆境内的合同业绩2份,单份合同金额不少于200万元且均已成功投运6000小时及以上。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及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从投运时间至投标截止日满6000小时及以上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注:最终用户指轮胎投入使用运行的单位。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接受制造商或经销商或代理商投标。如果投标人为授权经销商或授权代理商,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所投产品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开具的授权证明文件,否则投标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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