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聚鸿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2026-2028年华能上海大厦特卖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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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聚鸿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2026-2028年华能上海大厦特卖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HNZB2025-11-1-114)
项目所在地区: 上海
1. 招标条件
本 北京聚鸿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2026-2028年华能上海大厦特卖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 企业自筹 ,招标人为 北京聚鸿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服务地点: 上海市浦东新区世博馆路200号华能上海大厦
2.2规 模: /
2. 3 招标范围 :
(一)销售定型包装饮料、休闲食品、粮油调料、冷饮、可现场加热早餐、午餐、全天供应豆浆与咖啡等。商品清单详见报价明细单内容。
(二)承包人提供的早餐、午餐类食品须为华能上海大厦餐厅所提供的餐食做补充。早、午餐类食品不得经营非定型包装食品。
(三)经营范围限制:
1.承包人服务对象仅针对华能上海大厦职工,不得对外来人员进行特卖活动;
2.不得经营对环境污染大的商品;
3.不得经营反动、色情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商品;
4.所有产品包括进口商品必须具有在中国境内法定许可的生产及销售资格,且为全新原厂制造的非淘汰类产品;
5.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合同义务,不得将本合同涉及的业务转包给任何第三方;
6.不得出售无品名、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保存期(保质期)等内容的商品,如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一切后果和责任由承包人自负;
7.所售商品必须按照市场平均价执行。
2.4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 。
2.5服务期 :
1.本项目采购期为叁年,自2026年1月1日起至2028年12月31日止。
2.合同按年度一年一签。发包人每年进行年度服务考核,如承包人满足合同要求,可继续签订下一年服务合同,直至采购期之截止日止;如承包人在上壹年度服务未满足合同要求,发包人有权单方面解除终止合同,并重新招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等级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须具有至少1份实体超市或便利店服务类业绩,且每份合同金额不少于300万元,需附合同业绩复印件(合同至少包括反映合同内容页以及签字盖章页)业绩证明材料,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5年11月06日至2025-11-13 17:00(北京时间)。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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