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江苏公司南京电厂江北环保电力项目2026-2028年排污许可证自行监测外委项目服务招标招标公告
江苏
-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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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能江苏公司南京电厂江北环保电力项目2026-2028年排污许可证自行监测外委项目服务招标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5-11-1-132-01 )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南京市
1. 招标条件
华能江苏公司南京电厂江北环保电力项目2026-2028年排污许可证自行监测外委项目服务招标 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 华能国际电力江苏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南京电厂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 南京市浦口区环保产业园董庄路1号
2.2项目概况:华能南京电厂江北环保电力项目位于南京市浦口区江北环保产业园内,现有3台667t/d往复式机械炉排焚烧炉,配套3台蒸发量76.9t/h中温次高压蒸汽锅炉,2台25MW抽凝式汽轮机组和2台30MW发电机组。项目总规模为日处理垃圾2000吨。配套建设SNCR炉内脱销+半干法脱酸+干法脱酸+活性炭吸附+布袋除尘+蒸汽+烟气换热器SGH+SCR脱硝的组合烟气净化装置,并分别在3台烟囱入口处安装了烟气自动监控系统(CEMS),能够实时监控烟气污染物排放浓度水平。根据环保部门要求,投标人需完成排污许可证后监测、执行报告编制、自行监测平台数据上报及生态环境统计系统填报等工作。
2.3 招标范围:
2.3.1本项目工作范围为排污许可证规定的自行监测与比对及执行报告编制、自行监测平台数据上报及生态环境统计系统填报等工作。
2.3.2根据江苏省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排污企业应委托有资质的环境检测机构定期开展污染源自动监测设施人工比对。
2.3.3招标人发生事故或环境事件时紧急到厂开展应急监测工作。
2.4服务期:2026年1月1日至2028年12月31日。
2.5本项目为招标人管理项目单位的2026-2028年常年维护项目。目前招标人的管理项目单位正处于政府审计阶段,审计完成后,将推进该项目单位的股权转让相关工作。若该项目单位的股权转让等原因导致权益发生重大变更,招标人有权对合同执行主体进行变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证书)。
3.2.2 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2项企业排污许可证自行监测业绩,需附合同业绩复印件(合同至少包括反映合同内容页以及签字盖章页)业绩证明材料, 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 (事业单位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5年11月07日至2025-11-13 23:59(北京时间)。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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