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公司2026-2028年专职消防队业务外包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辽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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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基本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
东北公司2026-2028年专职消防队业务外包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ZY25-SY27-FW0265-01
项目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招标人:
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有限公司东北分公司
招标项目所在行政区域:
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
标段数量:
2
资审方式:
资格后审
项目规模:
本项目为专职消防队业务外包服务项目,按照国务院三部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国有大型危化企业专职消防队伍建设的意见》(安委办【2023】3号)规定,以企业专职消防队业务外包服务的形式满足国家相关要求,主要保障应急状态下东北公司漠河、垂杨、铁岭、辽阳、丹东、锦州输油站的执勤保障、火灾扑救和抢险救援等工作的顺利进行。拟对东北公司2026-2028年专职消防队业务外包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东北公司2026-2028年专职消防队业务外包服务项目一标段
标段编号:
1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文件发售金额(元):
200(按标段收费)
开标时间:
2025-11-28 08:30:00
开标方式:
线上
标段内容:
一标段:铁岭、辽阳、锦州专职消防队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服务能力。 投标人应具备有效的消防技术服务资格,须提供“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网址:https://shhxf.119.gov.cn)”中本单位相关信息的查询截图作为证明。且截图信息应清晰、完整、真实有效,查询日期。注:若在签订合同前,投标人的上述资格发生失效、中止或吊销,视为其根本性违约,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按照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递补选择中标人,或采取重新招标等其他法律许可的措施。一切后果及损失由该投标人自行承担。 3.2、业绩要求: 近3年(2022年10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完成的专职消防队业务外包项目业绩不少于3个,并有相应的证明文件(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合同相关页及对于发票,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承揽工作范围页、合同签订生效日期页、合同签署盖章页等内容)。 3.3、人员要求 项目负责人要求: 投标人至少提供1名项目负责人,须分别满足以下要求: (1)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或取得消防设施操作员资质,提供证书扫描件。需提供劳动合同主要页扫描件或投标截止日前120日内至少缴纳过一次社会保险的证明。 (2)项目负责人应具有3年及以上消防管理或专职消防队伍管理经验,如曾在企业专职消防队、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应急救援公司担任管理岗,熟练掌握消防队日常训练、标准化管理、备勤备战、火灾扑救、应急演练等流程。 (3)项目负责人应具有3年及以上同类业务外包项目管理经验(如曾负责过企业消防外包、应急服务外包项目),能独立统筹人员调配、成本控制、服务质量监督,确保项目符合公司的消防管理要求。 须提供以下有效证明资料之一: ①能体现项目负责人姓名应具备累计年限不低于三年的合同主要页原件扫描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承揽工作范围页、体现承揽内容与项目负责人姓名及职务信息页、合同签署页等内容); ②合同主要页以及业主出具的体现承揽工作范围与担任项目负责人姓名及职务信息; (4)项目负责人为不可替换人员,且不得在其他项目任职。乙方单位需调换项目负责人和合同约定的其他人员时,应对新调整人员实施资格审查,由所属单位评估考核合格后报东北公司质量安全环保部履行审批手续,审批结束后调整更换人员,应做好交接工作,保持工作的连续性。乙方单位除不可抗力因素外(如突发疾病、考核不合格、违法违纪、人员离职等)更换项目负责人和合同约定的其他人员时,将依照合同约定予以罚款。 3.4、财务要求: 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及报表扫描件并加盖公章;投标人的成立时间晚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自成立以来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及报表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2)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一个财务年度的,须提供自成立以来公司内部财务报表,所提供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利润表)并加盖公章; (3)投标人为事业单位或其他机构的,没有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可以提供相关说明文件,并提供2024年的财务数据并加盖公章。 投标人应根据自身情况提供上述(1)-(3)项中任意一项证明材料。根据投标人提供最后一个年度(月度)财务报表测算,该投标人为资不抵债的,投标将被拒绝。 3.5、信誉要求 (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项目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2022年10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项目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查询无行贿犯罪。 (4)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5)未被国家管网集团及招标人列入黑名单。 (6)在最近三年内(2022年1月1日至今)未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未提供承诺或提供虚假承诺的投标将被否决); (1)—(5)以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在相应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 3.6、其他要求 (1)投标人需提供承诺,说明与国家管网东北公司人员中有无亲属或其他利益关系人,关键信息发生变动时应及时、主动告知招标人; (2)若发现投标人存在围标、串标行为,取消投标资格,已经中标的中标结果无效,并纳入承包商黑名单。
东北公司2026-2028年专职消防队业务外包服务项目二标段
标段编号:
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文件发售金额(元):
200(按标段收费)
开标时间:
2025-11-28 08:30:00
开标方式:
线上
标段内容:
二标段:漠河、长春、丹东专职消防队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服务能力。 投标人应具备有效的消防技术服务资格,须提供“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网址:https://shhxf.119.gov.cn)”中本单位相关信息的查询截图作为证明。且截图信息应清晰、完整、真实有效,查询日期。注:若在签订合同前,投标人的上述资格发生失效、中止或吊销,视为其根本性违约,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按照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递补选择中标人,或采取重新招标等其他法律许可的措施。一切后果及损失由该投标人自行承担。 3.2、业绩要求: 近3年(2022年10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完成的专职消防队业务外包项目业绩不少于3个,并有相应的证明文件(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合同相关页及对于发票,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承揽工作范围页、合同签订生效日期页、合同签署盖章页等内容)。 3.3、人员要求 项目负责人要求: 投标人至少提供1名项目负责人,须分别满足以下要求: (1)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或取得消防设施操作员资质,提供证书扫描件。需提供劳动合同主要页扫描件或投标截止日前120日内至少缴纳过一次社会保险的证明。 (2)项目负责人应具有3年及以上消防管理或专职消防队伍管理经验,如曾在企业专职消防队、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应急救援公司担任管理岗,熟练掌握消防队日常训练、标准化管理、备勤备战、火灾扑救、应急演练等流程。 (3)项目负责人应具有3年及以上同类业务外包项目管理经验(如曾负责过企业消防外包、应急服务外包项目),能独立统筹人员调配、成本控制、服务质量监督,确保项目符合公司的消防管理要求。 须提供以下有效证明资料之一: ①能体现项目负责人姓名应具备累计年限不低于三年的合同主要页原件扫描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承揽工作范围页、体现承揽内容与项目负责人姓名及职务信息页、合同签署页等内容); ②合同主要页以及业主出具的体现承揽工作范围与担任项目负责人姓名及职务信息; (4)项目负责人为不可替换人员,且不得在其他项目任职。乙方单位需调换项目负责人和合同约定的其他人员时,应对新调整人员实施资格审查,由所属单位评估考核合格后报东北公司质量安全环保部履行审批手续,审批结束后调整更换人员,应做好交接工作,保持工作的连续性。乙方单位除不可抗力因素外(如突发疾病、考核不合格、违法违纪、人员离职等)更换项目负责人和合同约定的其他人员时,将依照合同约定予以罚款。 3.4、财务要求: 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及报表扫描件并加盖公章;投标人的成立时间晚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自成立以来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及报表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2)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一个财务年度的,须提供自成立以来公司内部财务报表,所提供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利润表)并加盖公章; (3)投标人为事业单位或其他机构的,没有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可以提供相关说明文件,并提供2024年的财务数据并加盖公章。 投标人应根据自身情况提供上述(1)-(3)项中任意一项证明材料。根据投标人提供最后一个年度(月度)财务报表测算,该投标人为资不抵债的,投标将被拒绝。 3.5、信誉要求 (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项目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2022年10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项目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查询无行贿犯罪。 (4)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5)未被国家管网集团及招标人列入黑名单。 (6)在最近三年内(2022年1月1日至今)未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未提供承诺或提供虚假承诺的投标将被否决); (1)—(5)以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在相应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 3.6、其他要求 (1)投标人需提供承诺,说明与国家管网东北公司人员中有无亲属或其他利益关系人,关键信息发生变动时应及时、主动告知招标人; (2)若发现投标人存在围标、串标行为,取消投标资格,已经中标的中标结果无效,并纳入承包商黑名单。
招标文件的获取
文件获取开始时间:
2025-11-07 10:00:00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2025-11-12 23:59:00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本项目实行线上电子招投标(详情仅对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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