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煤业公司庆阳煤电公司新庄煤矿民用爆破服务采购项目(框架协议1年)招标公告
甘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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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能煤业公司庆阳煤电公司新庄煤矿民用爆破服务采购项目(框架协议1年)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5-11-2-065)
项目所在地区:甘肃省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煤业公司庆阳煤电公司新庄煤矿民用爆破服务采购项目(框架协议1年)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庆阳煤电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甘肃省庆阳市。
2.2 标段划分: 华能煤业公司庆阳煤电公司新庄煤矿民用爆破服务采购项目(框架协议1年)标段包1。
2.3 服务地 点: 甘肃省庆阳市。
2.4 服 务 期: 框架协议1年。收到甲方书面通知3天内,按批次分阶段供货。供货地点:甘肃省庆阳市宁县新庄煤矿现场指定地点落地交货。
2.5 招标范围: 采购三级煤矿许用乳化炸药(030)76700kg、电子雷管(I00)52200发,负责爆破作业管理、民用爆炸物品运送车辆办理及包月运送,配备爆破工程技术人员1名、爆破员5名、安全员2名、保管员4名等。具体规格型号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附表A1.供货范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企业资质:投标人具有有效的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营业性);
3.2.2 企业业绩:投标人近3年(2022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至少1项爆炸物品供货或爆破作业服务合同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以投标文件里加盖公章的合同复印件及对应发票为准。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订时间、签字盖章页、能体现合同实施内容等关键页证明材料,并同时对应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发票代码、发票号码须清晰可查(事业单位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5年11月07日至2025-11-14 23:59(北京时间)。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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