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盛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南宁市城中村改造数据服务项目的更正公告(一)
广西
业主单位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NNZC2025-G3-030169-GXSJ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南宁市城中村改造数据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 2025年11月04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
| 1 | 服务期限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或完成采购需求中所有城中村数据服务工作,两者以先到为准。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完成采购需求中所有城中村改造数据服务工作为止 |
| 2 | 付款方式 | 本项目合同款按两个阶段支付。 | |
| 第一阶段:签订合同后支付合同金额的80%作为预付款。 | |||
| 第二阶段:完成所有城中村数据服务工作或服务期届满时,将需要形成档案的相关文件交付至业主并通过相关验收审核后,支付合同金额的20%。 | |||
| 以上款项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为精简支付流程,经甲乙双方协商可约定的各支付节点进行合并请款。每次付款前,供应商需向采购人提供请款函和对应的合法有效的增值税发票。 | 本项目合同款按两个阶段支付。 | ||
| 第一阶段:签订合同后甲方(业主方)支付合同金额的80%作为预付款。 | |||
| 第二阶段:乙方(中标方)完成所有城中村改造数据服务工作,通过项目审核验收并将需要形成档案的城中村改造数据服务成果移交甲方(业主方)及南宁市城中村改造工作专班后。甲方(业主方)支付合同金额的20%。 | |||
| 以上款项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为精简支付流程,经甲乙双方协商可约定的各支付节点进行合并请款。每次付款前,供应商需向采购人提供请款函和对应的合法有效的增值税发票。 |
更正日期: 2025年11月07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对本次公告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南宁市青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 南宁市悦宾路1号青秀区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大楼12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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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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