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城区大栅栏煤市街以东C3、H地块P保护区用地、B4综合性商业金融服务业用地项目(H地块)装修工程招标招标公告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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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概况
鉴于招标人已与西城区大栅栏煤市街以东C3、H地块P保护区用地、B4综合性商业金融服务业用地项目(H 地块)的建设单位签订了工程施工承包合同,并就工程分包取得了建设单位的同意。按照项目分包计划,现对装修工程专业分包进行招标。
2. 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北京市西城区煤市街H地块
2.2项目规模:总建筑面积77996.68平方米
2.3工期
2.3.1计划工期:室内装修计划开始时间2025年11月30日,计划完成时间2026年10月31日(已包含节假日及天气等其他原因临时停工现象),AB栋装修工期于2025元旦前完成。实际开工日期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以上工期控制时间按照日历天计算,且包含国家法定节假日、中高考、农忙及恶劣天气影响等因素。若招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对以上节点重新调整的,以招标人调整意见为准。
2.3.2详细施工计划(含节点计划)招标人将根据建设单位总工期及分项工期要求另文下达,作为本合同附件,投标人必须严格执行。由于投标人原因连续三次达不到工期计划(含节点计划)要求,招标人有权减少投标人承包的工程量。情节严重的,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投标人无条件退场。
2.3.3投标人应按照合同约定工期组织施工,确保招标人总工期目标的实现。因投标人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招标人损失的费用由投标人负担;非投标人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工期予以顺延。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如遇建设单位调整工期,本合同工期相应调整,投标人应无条件接受,并配合招标人组织资源,确保合同工期,投标人不得因此提出工期索赔。
2.3.4如招标人认为投标人的施工进度不能满足本合同的要求,招标人有权要求投标人采取必要的赶工措施,投标人应立即采取必要的措施加快工程施工进度,以使其符合完工期限要求。因赶工所产生的费用均已包括在本合同约定的综合单价中。
2.3.5关于工期的其他约定: 工期顺延办理:要求在工期延误事件发生后3天内投标人以纸质文件向招标人发出顺延意向,工期延误事件结束后10天内将完整的顺延文件及证明资料报招标人审批后确认最终顺延天数,若未及时上报资料,视为投标人放弃顺延。
2.4招标范围:按照招标文件(包括合同条件)及其附件、招标图纸、施工方案或技术要求、工程规范完成西城区大栅栏煤市街以东C3、H地块P保护区用地、B4综合性商业金融服务业用地项目(H地块)1~26#楼、AB栋室内装修工程,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建筑图及精装图纸范围内的室内装修施工、装修深化及排版,并经验收合格的施工、竣工、交付、 修补其任何缺陷及完成资料归档,为达到施工验收规范的规定标准而采取的各种成品保护措施等与之相关的所有工作内容(本工程的试验检测由甲方指定的试验室进行检测,检测费用包含在价格中,施工过程中依据实际发生费用进行扣减)。
其中:需投标人完成的施工内容如下:
(1) 施工前与二次结构施工单位的装修基层的交接验收,对与结构、二次结构施工单位交接后认可的结构实体、装修基层所必要的各类缺陷的剔凿修补,与防水、机电安装等其他分包施工单位的交接,配合机电安装专业进行点位、灯具、风口洞口预留或开洞,并且必须达到合格验收标准;含达到装修要求所需的结构处理。机电等专业预留预埋洞口两侧缝隙封堵由投标人负责(不含套管以内封堵)。
(2) 本工程的甲供机械及周转料:无。如投标人使用招标人的材料和机械,招标人有权扣除相关费用。
(3) 招标范围工作内所用的包括招标人提供的所有材料的场内装卸车、码放、 清理、运输、二次及多次搬运、倒运、整理、退料及保管等(倒运材料破损由投 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除危险品库房外不再提供其他库房由投标人自行考虑。 因非投标人原因所产生的合同工作内容以外的措施费在业主确认验工后可以通过签证洽商的形式与招标人单独计量。
(4) 投标人自备的机械、设备、工具(需要有合格证及检测报告)的检验、 维修及招标人提供的设备、机械、工具的日常维护及机械标识牌的挂设、各种标准化防护棚和防护罩的制作安装。
(5) 施工放线、标高控制线、对现有控制点的复核等,确保其准确性。
(6) 脚手架施工:投标人自己提供的脚手架需经过招标人及监理确认后方可使用。脚手架的搭拆(包含架体搭设前钢管的除锈刷漆,架体安全网挂设等),施工过程中对已搭设的各类脚手架的维护、修补及加固,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及发包人下发的施工通知要求的架子整改、安全网、上下翻板子、加固施工,各种材料的场内运输、场内清理及整理码放等;若施工过程中对招标人已搭设用于本工程的脚手架进行拆改的,二次搭拆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投标人须配备满足现场需求的架子工,持证上岗,依据招标人技术交底搭设脚手架。外立面施工如搭设脚手架时,该架体须配合防水施工单位使用,费用含在综合单价中。
(7) 地面工程:本工程装修范围内的所有块料楼地面等,综合单价中已包含的美缝剂勾缝擦缝、图纸要求的造型、配合机电安装点位、面板、风口、灯孔开洞等与之相关的所有工程。有水房间在面层铺贴完成后进行闭水试验。
(8) 踢脚工程:本工程装修范围内的所有水泥踢脚、块料踢脚等,综合单价中已包含踢脚明装或暗装、打胶收口等与之相关的所有工程。
(9) 墙面工程:本工程装修范围内的所有石材墙面、块料墙面、矿棉板墙面、石膏板墙面、壁纸墙面、涂料墙面、木饰板墙面、铝板墙面、不锈钢金属编织网墙面等与之相关的所有工程。包括墙面美缝剂勾缝擦缝、石膏板条板等接缝处理;包括门窗洞口边 嵌缝及收口、洞口封堵后的找平、图纸要求的造型、滴水线、线槽、门缝处理石膏板相交的阳角处加同楼装饰完成面层高长度 L 型护角,所有 L 型护角、U 型包角做防锈处理;涂料阳角收口方式,在阳角位置加装镀锌轻钢护角,面层 贴拉缝胶带,完成后才进行第遍腻子覆盖施工,阴角收口必须加装 10mm 成品铝制凹槽,避免阴角直接;所有与幕墙立柱及窗框收口处,连接处必须设置软胶垫,且应定做与幕墙窗框同色成品铝收口条将连接处覆盖,不得采用直接收口;配合机电安装管线、点位、面板、风口、灯孔开洞此项工作已含在综合单价中,不再增加费用。
(10) 顶棚工程:本工程装修范围内的所有吊顶天棚、涂料顶棚、矿棉板吸声吊顶、硅酸钙板吊顶等,综合单价中已包含顶棚的基层、龙骨、吊顶收边收口、图纸要求的造型、检修口、风口孔、灯孔、面板点位开洞预留等与之相关的所有工程,结合吊顶和板底标高,按照设计图纸及规范要求综合考虑超长吊杆、反支撑、转换层等,结算时综合单价不做调整。此项工作已含在综合单价中,不再增加费用。
(11) 收口收边:本工程装修施工区域内的所有收口收边(包括门窗洞口侧边空间封闭处理措施)工作全部包含在综合单价内,不单独列项。
(12) 其他装饰装修:本工程装修范围内的屋面面层装修,综合单价中已包含的美缝剂勾缝擦缝、图纸要求的造型、配合机电安装点位、雨水口等与之相关的所有工程,所有卫生间洗漱台、镜子、服务台等按照图纸节点及清单描述进行所有材料的购买、安装并达到验收标准等。综合单价中已包含材料、人工以及机械等与之相关的所有工程。
(13) 单层及整体超高所引起的工作内容已含在综合单价中。
(14) 本工程所有材料的具体选样、认样,以招标人、建设单位、设计最终确认的标准为准。
(15) 每完成一道工序后需要填写招标人提供的报验单,验收合格并提供相关验收资料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否则因此造成的返工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6) 整体工程验收前投标人自行负责施工期间的成品和半成品保护工作。
(17) 施工区域内安全防护搭拆及维护、消防防火等的巡视、检查用工。
(18) 配合机电专业开孔及与同期施工的其它作业单位的交叉配合工作。
(19) 为达到施工验收规范而采取的各种成品保护措施、为保证工程质量而采取的防雨、保温及冬雨季施工、夜间施工措施。满足设计图纸及技术交底的内容以及为满足施工工艺、规范、质量要求所采取的技术措施。由各种原因产生的人员窝工及为保证工期进度而赶工措施。
(20) 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所引起的一切返工工作内容。
(21) 为达到招标人要求达到的质量等目标所需发生的零杂用工及施工范围内的其他有关的零杂用工;施工现场管理及安全防护必须达到标准化工地的要求。
(22) 施工范围有关的所有变更、洽商、签证内容工作。
(23) 配备满足本工程需要的安全员、测量员、质检员、专职临电工、电焊工、材料员、资料员及各种专业技术人员,持证上岗,并将人员执业证件复印件交招标人相关部门备案。人员配备严格遵循《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24) 招标人不提供住宿,投标人须自行解决施工期间的人员住宿问题,若施工过程中招标人具备住宿条件,投标人可向招标人提出书页申请,经招标人审核同意后可办理入住手续,住宿费用按人民币2500元/间/月综合计取,费用包含房屋使用费、生活水电费、垃圾费及日常费用,投标人须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此项费用,招标人不另行支付。现场及生活区垃圾由投标人负责清理、运输到招标人指定地点,由招标人统一外运处理。生活区垃圾处理费用招标人按照投标人所用生活区房间占整个生活区的数量比例乘以实际发生费用收取。招标人需按照投标人要求对作业人员采取实名制管理。投标人需服从生活区物业管理,如达不到管理要求,招标人有权清退,直至解除合同,责任在投标人。
(25)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施安装、维修、拆除包含的内容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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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提供由总配电箱至固定式二级配电箱的全部设备、管线,并负责安装、维修、拆除工作。固定式二级配电箱的供电半径不大于30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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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二级配电箱至三级配电箱、开关箱、层箱及由开关箱、层箱至用电设备的全部设施均由投标人按照招标人提出的技术要求提供(包括管线、开关箱等),并负责安装、维修、拆除等工作,安装完成经招标人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其中施工现场固定用电设备区域(如:钢筋加工区、木工加工区、铁件焊接区及水电加工区等)内管线及开关箱的安装,如果投标人不具备安装力量,可双方协商由招标人安排电工人员统一安装,投标人承担全部费用。施工现场投标人配备至少2名专业电工,持证上岗,并提供身体健康证明,服从招标人管理,保证现场有电工巡视维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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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提供施工现场作业面所需移动式开关箱的全部设备、管线,并负责安装、维修、拆除工作且承担全部费用。三级箱由项目部统一采购,投标人按实际领用数量*采购单价在验工结算款中进行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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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明设施:招标人提供场区固定式一般照明的全部设备、管线、灯具、开关箱,并负责安装、维修、拆除工作。投标人提供工作面所有的局部照明、移动照明的全部设备、管线、灯具,并负责安装、维修、拆除工作。招标人提供生活区(工人宿舍、工人食堂等)的照明设施,并负责安装,验收合格后交付投标人使用;投标人负责生活区日常维修及破损灯具、插座等的购买及更换,施工任务完成后,由甲乙双方共同检查确认,对损坏的照明设施(包括灯具、插座),投标人要承担赔偿责任。拆除工作由招标人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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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水设施:招标人提供由施工用水点,覆盖半径60米,自用水点至施工区域的管线由投标人自行解决,投标人所使用的管线严禁跑、冒、滴、漏。
(26) 完工清理工作及完工后修复其任何缺陷的工作,完工后现场卫生清理,材料码放,对检查验收中发现存在各类缺陷的修复并达到合格验收标准,含达到装修要求所需的基层处理。
(27) 文明施工承包范围(含招标人划分的公共区域、作业面、材料堆放区、 材料周转区等)的现场防尘、洒水覆盖、卫生清扫、垃圾清运至指定地点、材料码放整理、及政府部门、招标人公司各部门及业主检查的临时性卫生清扫,为达到安全文明施工所需的日常清扫、洒水、包装纸薄膜等易燃易爆、漂浮物清理等等,为迎接上级检查所需的现场整理清扫等工作。投标人在施工期间需长期保证文明施工人数不低于10人。
(28) 完工清理工作及完工后修复其任何缺陷的工作。
(29) 所有外挂电梯、吊篮附墙点的配合施工。
(30) 隐蔽工程的处理及施工;
(31) 完成装修施工所需材料(除招标人提供主要材料外)及辅助材料(招标人有权利索取该材料的出厂合格证明)。各种材料进场时,由招标人、投标人材料员共同验收,清点数量,签字验收。
(32) 所有材料的二次搬运工作;在已有运输机械设备受限、没有吊装设备或吊装设备工作距离不能达到现场工作需要时而对各种材料、设备、设施的搬运工作。
(33) 施工现场的防火监护措施,施工范围内消防器材的布设,日常巡检工作。
(34) 招标人在施工过程中对投标人发出指令,要求投标人对部分零星工程进行施工,投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回绝,并承诺不论施工规模大小,均以清单内对应内容作为结算单价进行结算,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任何补偿要求。
(35) 本工程处于地处敏感区域(距天安门仅800米且周边居民、商户、游客多)、停工频繁、工程现场场地狭小、环境复杂,投标人需充分考虑。
(36) 本工程处于限行区域内,工程车辆、机械进出有效运行时间,投标人需考虑该部分降效等费用。
(37) 针对本工程当中涉及的油漆工程,其颜色需严谨把控,以充分满足设计规范提出的要求。油漆颜色以招标人、建设单位、设计最终确认的标准为准,严禁相同色号出现色差。
(38) 投标报价应包括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内容以及为完成上述内容的所有施工、检验(含所有材料、完工后的成品等)、试验、检测与验收、移交前的维护和修补缺陷等一切费用。完成本合同承包范围所需的一切人工费(包括材料的装卸车、退料、倒运及各种安全保护措施的搭设和拆除);现场内清理;为达到施工验收规范的规定标准而采取的各种成品保护措施;为达到本合同质量目标要求而采取的维修费用;为达到业主要求而产生的拆除返工费用;为迎接上级检查所需的现场整理清扫费。以上各种人工费用是否需要发生应以招标人管理人员通知为准。若投标人不能满足招标人现场文明施工的要求,招标人有权安排其他单位人员进行,所发生的费用按照招标人提供实际用工数量乘以500元/工日计取,在投标人结算中直接扣除;招标人因施工需要调用投标人的零星用工时,费用按180元/工日的标准结算,具体工日数量以双方签字确认的用工记录为准。相关费用应在双方签订补充协议后,按约定支付流程进行结算支付。
(39) 前置工序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投标人不得进行后续作业;若擅自作业,则视为接受所有既有问题,并需对后续质量承担全部责任。
(40) 招标人不提供库房由投标人自行考虑,提供的库房需满足以下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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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现场根据危化品的种类和特点、单独配置危化品库房,且危化品库房数量要符合种类要求,满足单独存放。库房标准要求定制化库房,有防火、防爆、防泄漏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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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配置满足作业面区域内的抢险人员,配合项目部特殊情况下的抢险要求,投标人要配置作业面区域的降水抽排水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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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漆作业要配置相应的环保措施,密闭作业,且环保措施要符合国家和北京市地方要求。
(41) 包含但不限于以上与装修工程有关的所有工作内容。
2.5标段划分:1
2.6 是否兼投兼中 :/
2.7其他:/。
3. 投标人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的施工资质,并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全面履行分包合同(含附件)的能力。
3.2 投标人必须为中铁建工集团合格分包名册内单位。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各投标人必须对上述各个标段同时投标报价。
3.5其他:
3.5.1投标人必须是经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相应的施工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具有较强的技术能力及施工组织实力,取得股份公司或集团公司的《合格专业分包队伍资格准入证》。
3.5.2投标人必须是经税务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一般纳税人(合法纳税人)。
3.5.3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质量保证体系。
3.5.4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
3.5.5投标人应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
3.5.6投标人近五年具有完成本招标内容的工程施工业绩。
3.5.7投标人的报价必须充分考虑中标后相关的各环节可能发生的费用变化情况。
3.5.8投标人施工队伍必须是整建制队伍,保证人员充足,满足施工需要,满足黑白倒班施工要求,坚持合法用工,手续齐全,并对劳动力的保障有足够的协调能力,否则不予进场,投标人使用的施工人员必须是符合建委和招标人规定的人员,生活区达到文明民工生活区标准,如达不到要求,招标人有权清退,直至解除合同,责任在投标人。中标单位进场前需向招标人安全环保部提供一个月内的进场人员健康体检报告报送招标人安全环保部,不合格人员严禁进场。
3.5.9经勘察工程现场,按照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文件(包括合同条件)及其附件、招标图纸、施工方案或技术要求、工程规范完成西城区大栅栏煤市街以东C3、H地块P保护区用地、B4综合性商业金融服务业用地项目(H地块)—装修工程等与之相关的所有工作内容。
3.5.10投标人报价必须充分考虑现场条件及现场条件可能出现的变化。
3.5.11投标人报价必须充分考虑现场条件、现场条件出现的变化及满足施工作业条件采取的措施费用(道路交通、扰民民扰、分段施工、各种原因导致的停工赶工等)。
3.5.11招标人有权依据评标结果,结合本工程实际及投标人自身情况,将本招标文件划分的各标段合理分配给经评审的最大限度满足招标人要求的投标人,对此,投标人不得有任何异议,且不得向招标人提出任何索偿。
3.5.12所有的投标文件,无论中标与否招标人均不退还,对中标和未中标的投标人,招标人不做中标或未中标原因的任何解释,招标人具有对招标文件的唯一解释权。
3.5.13投标人按照招标人提供的图纸完成承包范围内图纸内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清单中未单独列项但根据图纸、规范及施工工艺必做的项目,均视为已含在相应的综合单价中,不再单独计取,结算时不做增加。
3.5.14根据项目需要,结合投标人的实际情况,招标人有权对投标人分包范围内的施工项目、材料进行分包或采购,相关费用从合同价款中扣除,投标人不得提出费用增加、索赔、工期及其他任何要求。
3.5.15投标人项目经理必须符合北京市建委对于分包项目经理的相关要求。
3.5.16如果投标人报价严重偏离市场价,招标人有权进行废标处理。投标总价未进入排名前三者的不对价格进行质询。
4.招标文件获取
4.1 截止时间:2025-11-12 14:00附件下载
27497711176248915131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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