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物资类班车)华电湖北发电有限公司所属发电企2025-2027年度大宗物资集中采购招标公告
湖北
-武汉市
正在报名中
(招标编号: CHDTDZ136/17-QT-361 )
一、 招标条件
(生产物资类班车)华电湖北发电有限公司所属发电企2025-2027年度大宗物资集中采购 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 华电湖北发电有限公司物资分公司 ,项目资金为 项目资本金和银行贷款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址: 华电湖北发电有限公司所属发电企业
2.2 项目规模: 尿素集中采购预估 44200 吨
2.3 招标项目 履约期限 : 2025年11月3 0 日-2027年12月31日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具体为 :
(1)化学化工产品-尿素批次(CHDTDZ136/17-QT-36101):华电湖北发电有限公司所属发电企业包括黄石公司、西塞山公司、襄阳公司、江陵公司2025-2026年度大宗物资(尿素批次)集中采购 。尿素集中采购预估 44200 吨 。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化学化工产品-尿素批次】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2)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3)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投标人若为生产厂家,需提供经年检合格的全国工业品生产许可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与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尿素运输企业签订的相关合同。
9.投标人若为代理商时,必须由生产厂家出具授权委托书,并注明生产厂家品牌,且生产厂家与其代理商不可同时参与。需提供经合格的营业执照、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与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尿素运输企业签订的相关合同,以及与生产厂家签订的时间不少于一年的供货协议。
10.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报价截止日不少于3项尿素销售合同且累计销售业绩不低于500万元,并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含合同影印件(首页、能反映服务范围内容、签字盖章页等)。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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