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华电腾格里绿色能源有限公司巴彦浩特光伏分公司司勤及后勤保障服务项目
内蒙古华电腾格里绿色能源有限公司 巴彦浩特光伏分公司司勤及后勤保障服务项目
发布时间: 2025-11-07 14:41:28
一、 采购单位 :华电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物资分公司
二、项目名称 :内蒙古华电腾格里绿色能源有限公司 巴彦浩特光伏分公司司勤及后勤保障服务项目
三、供应商 :内蒙古分公司
四、公示开始时间 :2025-11-07 15:00:00
五、公示结束时间 :2025-11-10 15:00:00
六、公示周期 :3 天
七、采购内容:
本次司勤及后勤保障服务项目计划招聘司机不少于15名,项目主管、现场主管及保洁共计不少于16人,根据项目部实际情况进行分配。(1)职工食堂餐饮服务:负责员工的早、中、晚餐等供餐任务;负责炊事设备设施的规范操作、保养维护;负责厨房、餐厅窗口售饭和餐厅内所有卫生保洁等工作等。(2)保洁服务:区域干净整洁、设备设施见本色、摆放整齐有序,无异味,无垃圾等。(3)司乘服务:应答方派司机,负责驾驶采购方提供的通勤车、公务车、生产用车及其他车辆,服从采购方对车辆及线路的安排,持有车辆合格有效的驾驶证,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八、直接采购理由:
集团公司系统全资和控股企业提供非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产品和服务,符合以下情形的:列入集团公司内部产品和服务直接采购目录的;直属单位内部企业之间能够提供,列入直属单位成熟产品和服务目录的;新技术产品首台(套)、替代进口产品、集团公司承担国家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示范推广、涉及集团核心商密的技术服务类项目等特殊项目。
九、直接采购说明:
本次采购符合《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办法》规定的直接采购采购适用情形: 理由是根据《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办法》(中国华电工制(2023)117号)中第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不进行招标:(四)集团公司系统全资和控股企业提供的产品和服务”;第十九条第三款“符合以下情形之一,可采用直接采购采购方式:集团公司系统全资和控股企业提供非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产品和服务,符合以下情形:列入集团内企业成熟产品和服务清单的;直属单位内部企业之间能够提供,列入直属单位成熟产品和服务清单的”,根据集团采购管理办法可采用直接采购方式采购。
十、法律法规依据:
理由是根据《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办法》(中国华电工制(2023)117号)中第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不进行招标:(四)集团公司系统全资和控股企业提供的产品和服务”;第十九条第三款“符合以下情形之一,可采用直接采购采购方式:集团公司系统全资和控股企业提供非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产品和服务,符合以下情形:列入集团内企业成熟产品和服务清单的;直属单位内部企业之间能够提供,列入直属单位成熟产品和服务清单的”,根据集团采购管理办法可采用直接采购方式采购。
十一、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潜在供应商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直接采购采购公示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间以电话或邮件形式实名向异议受理人提出。
异议受理人: 张亮
异议受理人电话:
异议受理人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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