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沙河堤防治理宋家营排灌站及配套管理用房商品混凝土公开询比采购
河北
-唐山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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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沙河堤防治理宋家营排灌站及配套管理用房商品混凝土公开询比采购公告
1.采购条件
唐山沙河堤防治理宋家营排灌站及配套管理用房商品混凝土采购项目已由中国葛洲坝集团三峡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唐山沙河堤防治理工程总承包项目部批准,资金来源为业主拨款,采购人为中国葛洲坝集团三峡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唐山沙河堤防治理工程总承包项目部。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采购范围: 唐山沙河堤防治理宋家营排灌站及配套管理用房所需商品混凝土,拟采购混凝土数量为2249.65 m3,具体详见附件1《采购明细表》;本合同约定数量为暂定量,采购人因工程需要对采购数量进行调整,应答人不得因此提出索赔,最终结算数量按采购人实际验收合格的采购数量为准。
2.2 交货时间:批次交货计划与交货时间以采购人书面通知为准。
2.3 交货地点:河北省唐山沙河堤防治理宋家营排灌站及配套管理用房采购人指定地点。
2.4 质保期:采购人所需货物全部供应完成,项目整体竣工验收合格且项目完工结算。
3.应答人资格要求(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3.1 资质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以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财务、技术及相关服务等能力。
应答人必须具备预拌混凝土资质。
应答人必须能提供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应答物资,且制造地、生产线、生产工艺及原材料等始终与应答承诺一致。
应答人为生产厂家时,应答货物必须是自己生产的产品。
3.2 业绩要求:应答人近3年内至少具有一项与采购项目相似的合同业绩(合同金额不少于50万元)(合同扫描件至少包括合同首页、总金额页面、合同签章页,覆盖、模糊不清晰的视为无效业绩)。
3.3 信誉要求:在“信用中国”“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平台”等网站上无重大失信行为记录,未被税务机关列入欠税公告的。
3.4 本次采购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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