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第一人民医院胎心监护仪等一批医疗设备采购项目(二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四川
一、项目编号:N5115012025000376
二、项目名称:胎心监护仪等一批医疗设备采购项目(二次)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需解锁 | 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天柏组团中坝A1-4-10地块上力、理想城5幢第12层1号 | 1,030,578.00元 | 100.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货物类(需解锁)
| 品目编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
| A02320800 | A02320800 物理治疗、康复及体育治疗仪器设备 | 胎心监护仪等一批医疗设备 | 中辐安等 | AQDS-F18C等 | 1(批) | 1,030,578.00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周雷(采购人代表) 、 朱卫戎 、 李霞 、 曾白兰 、 何勤忠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1.成本支出加合理利润原则确定。以实际成交金额为计费基数(采用单价招标的以采购预算为计费基数),计算标准为:100万元以下按成交金额的1.5%,100万元-500万元按1.1%,500万元-1000万元按0.8%,1000万元-5000万元按0.5%,5000万元-10000万元按0.25%,10000万元-100000万元以上按0.05%,代理服务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后下浮20%收取,下浮后不足4000元的按4000元计取。
2.账户信息:需解锁
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宾分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639032312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1.2269万元。 收取对象: 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 号)文件要求,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
2.中标(成交)通知书领取事宜及发票开具联系电话:需解锁。
3.本项目主要标的(核心产品):氟 18 自动分装仪,单价:199000元,品牌及型号:中辐安AQDS-F18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