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洪家场浦强排工程(台州湾新区段)施工2标河道一标段施工机械设备租赁招标公告
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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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交上海航道局有限公司
台州市洪家场浦强排工程(台州湾新区段)施工2标河道一标段施工机械设备租赁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所属项目台州市洪家场浦强排工程(台州湾新区段)施工2标项目已由所属地人民政府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河道一标段部分机械设备租赁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中交上海航道局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浙江省台州市台州湾新区中央创新区。
建设规模:主要涉及三才泾、一条河(桩号K2+033-桩号K2+945)、二
条河、2#连通河、3#连通河、3#连通河与海虹闸站上游衔接段、规划河道一、规 划河道二等河道整治工程及上述河道相关配套工程等;
其他:/。
2.2包件划分及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内容为河道一标段机械设备租赁,具体内容详见第五章:招标需求一览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设备租赁企业,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以及三体系证书。
(2)资质条件要求: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公司成立时间应为1年以上。
(3)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必须是经税务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合法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
(4)其他要求:必须是中交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供应商库中的合格供应商,不接受被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和中交上海航道局有限公司列入限制交易黑名单、重点关注名单的供应商。
3.2出口管制合规。【投标人】知晓【招标人】被美国政府列入贸易管制名单的情况,承诺在本项目中拟提供给【招标人】的【产品/软件/技术】不受美国《出口管理条例》及美国其他相关出口管制规定的管制。【招标人】从【投标人】获取【产品/软件/技术】的行为不会违反美国出口管制的相关规定。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单位法人代表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文件均视为无效。
3.5 至投标截止时间,若投标人出现以下情况,其投标将被拒绝:
(1)被省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经营异常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1、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5-11-12 17:00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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