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广州市800M数字集群网及关键通信综合项目(重新询比)
广东
-广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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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询比项目为 2025年广州市800M数字集群网及关键通信综合项目 (标段编号: GDBBFA2025101700561 ) ,采购人为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为 。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询比响应。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 为满足2025年广州市800M数字集群网及关键通信综合项目(重新询比)需求,本项目拟采购PDT双模手台4台,PDT单模手台50台。
1.2 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
1.2.1
| 序号 | 标包名称 | 产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交货地点 | 交货期 |
|---|---|---|---|---|---|---|
| 1 | 2025年广州市800M数字集群网及关键通信综合项目 | 智能融合终端 | - | 54 | 广州市内买方指定地点 | 合同签订之日起15个日历日内完成全部合同设备的交货 |
本项目 不划分标包 。
1.2.2成交供应商数量: 1 个, 每个成交供应商对应的份额如下:
| 成交供应商 | 成交份额 | 实施地域 |
|---|---|---|
| 第一成交供应商 | 100% | 广州 |
1.3 本项目 设置最高响应限价 。 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 供应商应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
2.1.3 本次询比 不接受 联合体响应。
2.1.4 本次询比 接受代理商响应。代理商响应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 本项目接受代理商、经销商、制造商响应。
代理商报价的,供应商在提交应答文件同时,须提供报价产品制造商/经销商提供的合法代理授权书;经销商报价的,须提供报价产品/品牌的有效经销商证书。
2.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 2022年10月01日 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 2022年10月01日 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 2020年10月01日 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中国电信在职员工违规担任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并参与采购活动的;
(17)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违反有关领导人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管理规定,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参与采购活动的;
(18)中国电信领导人员离职或退休后三年内违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任职、投资入股的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和中介机构,参与其原任职单位采购活动的;
(19)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最近三年内(2022年10月1起)在经营活动中存在重大违法记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信用中国”公布的为准,重大违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较大数额罚款是指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200万元以上罚款)等行政处罚);
违反采购人公司规定纳入特殊供应商(D类)的,或违反采购人公司规定纳入特殊供应商(D类)的公司与供应商存在控股关系(即上述公司或上述公司的控股股东/投资人在供应商的持股比例达到50%及以上)的。 ;
(20)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供应商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供应商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
2.3 产品资格要求:
2.3.1 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 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 的成熟稳定的产品。
2.3.2 1、报价产品应是成熟稳定的产品,供应商须提供由第三方检测机构2022年01月01日以后出具的加盖CNAS或CMA印章的【PDT单模手台、PDT双模手台】产品的有效检测报告扫描件。检测报告的产品须与本次报价产品型号相同。检测方法需包含GA/T 1255-2016《警用数字集群(PDT)通信系统射频设备技术要求和测试方法》。
2、入网认证
PDT手台产品应是成熟稳定的产品,双模手台应具有合法有效的电信设备进网许可证,报价人须提供该设备以下证书及文件:
(1)与本次报价产品所对应的具有合法有效的电信设备进网许可证或者工信部电信设备进网管理网站证书查询结果截图;
(2)提供《产品有效期内生产承诺函》,承诺内容:报价人承诺本次报价产品在出厂时进网许可证在有效期内(即有效期内生产的产品)。
上述证书或查询截图将在工信部电信设备进网管理网站进行相应核实,如查询结果与报价人所提供证书或查询截图不一致的,以该网站查询结果为准;证书或查询截图不符或不在有效期内,应答资格予以否决。
备注:最终成交供应商的进网许可证及承诺函将作为合同附件,为后续收货或工程验收付款的必要条件。
3、双模手台产品必须具备有效的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即3C认证),报价人须提供与本次报价产品所对应的合法有效的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即3C认证)复印件。
4、所有PDT手台产品必须具备有效的国家无线电管理机构颁发的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证。报价人须提供与本次报价产品所对应的合法有效的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证复印件或提供工信部行政许可查询平台查询结果截图。
上述证书或查询截图将在工信部行政许可查询平台进行相应核实,如查询结果与报价人所提供证书或查询截图不一致,以该网站查询结果为准;证书或查询截图不符或不在有效期内,报价人应答资格予以否决。
2.3.3 1)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产品。
2)产品所涉知识产权应保证不存在权利瑕疵,不侵害第三方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任何形式的合法权益,并提供《知识产权不侵权承诺函》。
产品业绩要求: 供应商须具备2022年10月01日至本公告发布之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同类项目业绩,同类项目指【PDT手台】的销售业绩。
备注:
1供应商必须提供供货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及发票扫描件,包含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金额页、合同签字页、合同清单、发票。业绩统计(金额及合同时间)均以发票为准,证明材料不全无法确定为同类项目业绩的,不予认可。
2如法人参与响应的,法人或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的业绩证明材料均予以认可;如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 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则只认可该分支机构的业绩证明材料。
3合同原件备查,如评审时需要核查,接到正式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送达指定现场,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2.4 产品制造商资格要求
2.4.1 制造商应提供合法有效的登记(或注册)证明文件,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2.5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询比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11-12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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